第(4/4)页月工资200,除去房租50,就剩150,今又给了那个男生100,这个月也就只有50元了。 看来我这人还真是仗义疏财! 要是我找艺轩帮我打字呢?我想我不会麻烦她的,肯定不会! 我曾找过小霞,让她帮我,可她说她现在备考,而且还得去机房上网才能打字。那里人多,我写字潦草,还须给她念方能快些。于是只好放弃了。 去年春天我还在校餐厅打杂时给平珍写了一封一万多字的信《情非得已》,就是让小霞帮我抄写的。花了她三天时间,我给她一百元,作为酬答。她当然不要,我说:“这是我送你的一个小礼物,留作纪念!”并说:“你要不收,咱俩关系到此为止,我说话算数!”我把钱硬塞给她,于是跑开了。第(4/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