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辉咬了一口,便想起了家中的媳妇孩子,还有老娘。
如果不是城里离家太远,他一定不会再吃第二口,肯定要把这瓜带回去给家人尝尝。
现在粮食都缺的要命,何况是水果。
此外,他也是第一次见到哈密瓜这东西。
“你放开吃就是,回村的时候,给你带上一个。”李复兴看李志辉的神情,便清楚他心中在想什么。
这是大多数国人都有的习惯。
好吃的先想着家里的媳妇孩子。
李志辉犹豫:“这太贵了吧?”
刘庆元和李复兴这么熟,才不和他客气,说道:“志辉哥,给你便拿着就是,不用帮他省!”
李复兴瞥了一眼刘庆元。
然后对李志辉说道:“这是朋友给的,这东西在咱们这儿金贵不假,可在产地却值不了几个钱。”
行!听完李复兴的话,李志辉放心大胆开始吃。他啃的相当干净,只剩下一层薄薄的皮。
李复兴都看懵了。
好嘛!
他用削皮刀都没法把皮削的这么薄!
“大关不在这吃饭吗?”李志辉问道。
他来这院子已经好几回,可却没见过住在这里的大关在这吃饭。
刘庆元说道:“他基本都跟着他师傅在厂食堂吃,只有晚上会回来睡觉。”
说罢,刘庆元把瓜皮丢给一旁的大狗,这便是李大关从家里带来的那条。
李大关他爹一听李复兴要用,非常痛快的便让儿子带来了。如此也好,家里负担稍微轻快一些。
就算这种田园犬非常好养活,啥都吃,可那也是要喂粮食的啊。
这条狗他们家养了很久,感情也很深,即便家里再难过,也不舍的杀。
因此送来给李复兴看门,已经算是最好的选择了。对狗来说,也是个好归宿。
李大关平日不回院里吃饭是不假,可要是他们在这聚餐,也还是会参加的。刘庆元和顾成才久不久便会来这吃顿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