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是熊皮长老给他们解释清楚了一切,说不定他们真的就emo了。
“李,我来自遥远东方的兄弟,是不是以后,我都要叫你boss了?”
血鹰低垂着脑袋,一脸的不情愿。
“当然!”阿祖努力板着脸。
“那,你还是不是我的兄弟?”
“当然!”
血鹰犹犹豫豫道:“那,剃刀跑了,带着他的财宝离开了巢穴,我没有带回来他的头皮,你不会怪我吧?”
“如果你带着你的兄弟,好好干活,我就不会怪你。”
“还有,那……那个什么……!”
“有话直说,你不是黑脚族的勇士吗?怎么说话吞吞吐吐的像个女人?”
血鹰很不情愿的继续道:“那……我说过要用剃刀的头皮,换那个女人。现在没有头皮,那个女人,我还给你?”
“what……?”阿祖瞪大了眼睛:“你用过的,就这样还给我?你当我是收破烂的?”
血鹰双手一摊:“我反正是睡过她了,你说怎么办吧?”
阿祖拍拍他结实宽厚的肩膀:“算你欠我的!你和你的兄弟,要是不给我好好干活,和中国人、其他白人干仗,我一并给你算总账!”
“嘿嘿!”血鹰长长松了一口气:“boss,你放心吧,我们黑脚族的勇士,有的是力气,绝对能干好活!”
血鹰和这些黑脚族人,其实心思是最单纯、最容易忽悠的,没有那么多花花心思。
淘金队伍的规模不减反增,干活的足足有六十多人。
阿祖派老马丁内斯,和血鹰一起带领黑脚族人干活,也只有他能沟通。
淘金,本来就是简单的体力活。
从湖底挖出淤积的泥沙,用手推车推着倒进洗矿机的进料口……循环往复,完全没有任何技术含量。
至于派他们去哨塔轮值,那更简单了。
每一个印第安人,都吹嘘自己有鹰一样的眼睛、美洲狮一样的耳朵、熊一般的鼻子……!
所以,他们适应的很快。
但队伍中的白人,还是有人忍不住对着这些黑脚族人嘲讽、戏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