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问题在于自家老哥已经读过书了。
翻翻历史就知道,自古以来所有朝代都实亡于天灾人祸之中。
而眼下连年大旱大寒,粮食欠收,百姓已经吃空了所有储粮,开始卖地甚至是卖儿卖女才能换一份果腹的粮食吃。
可哪怕百姓生活如此艰辛,暴元依旧将百姓当作猪羊一般压榨,恨不得扒皮抽骨,整个囫囵吞下肚。
黎民百姓饿殍遍地,已然有倒悬之急。
贪官污吏却仍旧把酒欢歌,搜刮尽民脂民膏,沉迷于醉生梦死之中。
眼下所见,皆是史书上形容的乱世之象!
距离各地百姓揭竿而起的日子,已然不远了!
如此情况,怎么就不愿一起造反呢?
其实朱远也明白,自家老哥好不容易开始享受荣华富贵,自然不愿意放弃这般美好的生活,去冒着风险干诛九族的大事。
但可惜,自家老哥可能忘记,什么叫大势所趋。
什么叫覆巢之下焉有完卵。
正所谓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乱世之中连王朝帝王都掌控不了自己的命运,更何况是一个小小的地主呢?
就像先前自己杀地主还需要图谋,需要拉拢官员,再找几个合适的理由,才能杀人全家,把对方几十年的积累尽数夺取过来。
真到了乱世,各地百姓揭竿而起的时候,可就没有那么麻烦了!
到时候人家带着兵前来,说要你家所有的钱粮,你敢说半个不字吗?
区别不过在于是你自己搬,还是人家亲自动手搬而已!
等到屠刀架在脖子上,再想后悔可就没有余地了!
这般想着,朱远在屁股后面摸了摸,随后在蓝玉震惊的目光中,从裤子里掏出几本一指厚的书本来。
“大哥,您……”
迎着蓝玉震惊的神色,朱远抖了两下手里的书,笑道:“你不会以为大哥真的是傻瓜吧?
明知道要被打,还能不提前做好准备,真就呆愣愣的挨打?”
就如同朱远说的那样。
明知道挨打,还能不防?
又不是立刻挨打,一晚上的时间足够朱远操作了。
他连睡觉都穿着衣服,更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