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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御墨,在后世闻名的墨。又是它创始人亲手做出来的,当然不会“差”。
    只是孩提时代,珍惜的分明是旧物。
    小学学写字的时候,刚才被允许不再用铅笔写字,而是改用钢笔的时候,程衡父亲曾送给过程衡一支钢笔。
    后来,家里的小侄子长大了,程衡手中的签字笔也早代替了钢笔,父亲就把这支“没用”的笔送了出去……
    答应给程衡更好的那一支,程衡已经忘记买没买了,却还记得那支再也拿不回来的笔。
    更何况,刚才那小子说话时分明带着炫耀,程衡自然而然的想起小侄子凭着自以为的“胜利”,拿着那只钢笔在自己面前晃的时候——哪怕侄子上了高中,早就把那支钢笔忘到脑后的时候,还记的就过去和自己说一声“对不起”。
    “是,我管你那墨好和坏,我就要你赔我这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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