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话就是典型的油滑了,摆明了说,不管北宋南宋,我都可以效忠,我们都一伙的。
岳文轩:“桀桀桀,秦大人如此忠于我大宋,不好好招待你一下那就说不过去了,来人啊,请秦大人和咱们一起去咱们北宋做做客吧。”
秦桧全身汗毛倒立,他感觉到不对劲,眼前这个人的笑容,太他娘的不对劲了。
跟着他去北宋,只怕不死也要脱层皮。
不想去,不想去啊!
但是……
他还没来得及说半句话,就听到甲板“砰”的一声响,有人跳过来了。
郑成功跳帮了。
秦桧身后的河北兵们,几乎是条件反射地向前迎来。
郑成功的肉搏战能力,比起岳文轩别的那些塑料人可差远了,他更偏向于儒将,并不擅长同时收拾一大群敌人。
但是郑成功有科技啊!
他左手在腰间一抄,摸出了一把小短铳,是从荷兰人手上弄来的,明末最先进的火器,转轮打火枪,对准离他最近的敌兵,“砰”,一声巨响,青烟缭绕,那敌兵瞬间躺平。
河北兵本来就菜,又不知道这玩意只有一发子弹。受此一吓,哪里还敢向前。
下一个瞬间,郑世功已经站在了秦桧面前,右手拔出腰间宝剑,抵在了秦桧的咽喉上。
秦桧急吼:“我去,我去做客!我马上去做客。”
岳文轩:“很好!那现在就出发吧。”
秦桧全身发抖,好想金国爸爸能来救自己,但这茫茫大海,鬼才能来啊?只好低眉顺眼,先装孙子,伺机逃命。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