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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辰州城里有宵禁,得罪了刺史他也不敢再回城里了。
    现在自己没有路引,甚至连籍贯也没有。
    不论在哪个时代,找个正经工作是不用想了。
    他本来想自己多了千年的见识,穿过来还不翻云覆雨?
    想不到落魄到这个地步。
    现有分析如下:
    三无人员。
    能够点外卖,甚至修理wife。
    有五两银子本钱。
    身体强壮,刚才验证了过了,七八个人不是自己的对手。
    综上所述,最大的优势就是身体
    那么只剩下一种靠身体维持的古老的职业了:
    山贼
    从金县坐船去登州是可以的,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一艘,还要冒着生命危险。
    要是转变一下思路,转头向北走。
    从辽宁半岛绕到燕云十六州,然后南下。
    一路抢一路走,岂不快哉?
    得益于扈三娘的欣赏,自己这一身行头还是不错的。
    尤其是这双软底的皮靴子,百分之百真皮,又轻又软。
    他现在身上有个五银子,按照自己掌握的古代经济知识,省着点儿可以撑不少时日。
    毕竟《水浒传》里的吴用一两银子就能买好几只鸡加上牛肉和一大坛子酒。
    计划已定,元嗣收拾好心情开始转头往北走。
    该说不说,这古代的环境就是好,一路上山清水秀,鸟语花香。
    辽国又没有地图,他只能沿着驿道大体方向行进。
    路上遇到了三五拨客商,元嗣发现了问题所在。
    要想抢劫,必须要有牛子才行。
    要想找到牛子,必须要有路才行。
    这大路上客商动不动三十二十人,甚至有的还雇佣护卫。
    实在是没法下手。
    一连走了七八天,除去吃喝,还住了几次客栈。
    元嗣袋子里银子已经不多了。
    这天正好经过一个山岗,路两边全是松树林。
    山岗上的官道只有窄窄的一条,又是必经之路。
    简直是个打家劫舍的风水宝地。
    元嗣将包袱放下,折了一棵小松树。
    随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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