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不是云之南吃蘑菇的那种神经毒素。
“你就叫做‘清风’吧”覃风傻傻干笑着,笑不出声音:“和我的名字很像,是吧”
“杀、杀、杀”覃风杀意难耐,想要大声嘶吼,却怎么也喊不出来,嗓子感觉有东西在死死地掐着。他想吞咽,却吞不下去,喉咙像被火烧一样。
所有的难受,似乎只有厮杀一场才能够解决,上吧,我的朋友。
覃风左手握着“清风”,右手握着“丝雨”,迎着丧尸群的围攻杀了起来。
“砍呀砍呀砍呀砍”,“杀呀杀呀杀呀杀”,两把刀挥舞起来,只见一片刀光,刮起一阵阵风,不仅仅是丧尸,就连路边的落叶也被卷飞起来。
砍了很久很久,一边砍一边走,一边走一边砍。
覃风沿着心中的目的地,一路砍过去,本来此路不通,却被硬生生地杀出一条路来。按道理来说,他根本不可能双手挥刀这么长时间,可他偏偏就不讲道理。
狂化之后,他的力量、速度和耐力都有了巨大的提升。这一地的丧尸块,就是他实力的证明。
终于,到家了,覃风再次回到了曾经与小丽共同居住的出租屋,怎么会呢?自己不是想去学院吗?怎么就不知不觉地回到这里了,这是丧尸固有的生前轨迹惯性?
不对,自己还没有死,意识还没有彻底消散。
隔着一道墙,覃风不想开门了,门后什么都没有,哪怕是自己所厌恶的妻子也早已逝去,里面其实没有一丝值得留念的地方。那里光线晦暗,全是残留的苦难,只会勾起自己被拖油瓶折磨的牛马回忆。
在这座陌生而又熟悉的城市里,自己不过是一名匆匆的过客,若不是因为所谓婚姻,大概也不会束缚于此。慈祥的房东头发花白,与自己又有何关系呢?租金就像上贡,给地主房主们改善收入。
“杀、杀、杀”杀心难耐,该杀谁呢?一夜暴富的包租公们并未犯错,平亿近人的商人们也在努力打拼事业,装模作样的保安和横冲直撞的外卖员虽然令人讨厌,但仍然有着可怜和可悲之处。
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