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竟之临时起意,带忽旎去了朋友开的酒吧,在郊外一个半山腰,风景秀丽,山清水秀的小湖边。
许竟之说这家酒吧的老板是一对夫妇,是许竟之小学到高中,多年的挚友。
两个人曾经都是上市公司的白领,辞职之后在这里开了一间属于自己的酒吧,过着夫唱妇随的日子。
忽旎刚下车,便被这里的开阔视野所震惊。
从酒吧的院子看下去,能看到远处整个京州的几乎三分之一。
忽旎好奇地环视一圈,觉得很神奇,竟然有人把酒吧开在一个杳无人烟的山里,不担心生意不好吗?
许竟之刚停好车,迎面走来一个高高大大的年轻俊俏的男人。
他嘴里叼着一根烟,拿一把小锄头,他穿着雨靴,像是才干完什么活一般,但面相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主儿。
“许总,今天什么风把你这位大神给吹到我这山旮旯里来了。”
许竟之拍他肩膀,两个人手掌捏成拳头碰了一下,“今天没事就来照顾照顾你生意,怎么,不欢迎?”
那个男人看了一眼远处的忽旎,挤眉毛,“我都怀疑你和老代是狗鼻子,我刚从法国弄了一瓶稀有的白葡萄酒,他刚给我打电话说是等会就到,啧,这小子。”
许竟之挑眉,“代政毅也过来?”
男人嗯了一声,按习惯摸出烟盒,给许竟之磕出一根烟递到他面前,却被他利落挡了回去,“我不抽,戒了。”
男人动作顿住,夸张地哈了一声,“你小子,结婚转性了啊,可以啊。”
忽旎扒着栏杆看风景,抬手放在眉毛上挡着阳光,转过头跟许竟之笑。
“这里好漂亮啊,我以前还不知道这里藏着这样一个地方,也不知道在这样一个地方竟然还藏着这样一间酒吧,太神奇了。”
刚说完话,两条小狗撒着欢就朝忽旎扑过来,忽旎从小喜欢小动物,小动物也喜欢她,所以总是磁场相吸。
以前小区里的流浪猫流浪狗,她喂过好一阵子,那些小东西总是见到她就摇尾巴,仿佛身上有某种独特的气味。
她蹲下来,也不怕脏,伸手抚摸它们,玩得不亦乐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