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话出自清代魏源《筹海篇四》,原是用来描绘英国东印度公司的。
他认为用这话向周忱解释自己计划成立的公司,倒也贴切。
周忱听罢,皱眉沉思,朱瞻基笑着继续说道:
“我要在工部设立的这家企业,是由皇室与工部共同创办,名曰‘大明第一建筑集团公司’,一为承担朝廷各类建筑工程,二可处理民间与建设相关事务。”
“公司虽在外运作,但名义上隶属工部,受工部监督,提供技术和工匠,皇室出资却不参与具体管理,公司自行承担收益与亏损,所得利润除去运营成本外,由皇室与工部共享。”
稍作停顿,见周忱尚未完全明白,又补充道:
“例如此次应天危房改造及铺设水泥路项目,我会奏请圣上准许,待圣允后,工部统筹安排,交由大明第一建筑集团公司执行,再由户部商谈价格,获批准后支付款项,先预支部分资金,公司开工后完成任务,工部验收合格后,户部结算尾款。”
尽管朱瞻基说得简略,但已大致阐明了承包商的概念,周忱终于有所领悟。
想起这个名字,表面上看似乎并无特别之处。
不过是个新设的工部下属机构罢了。
自今而后,但凡工部涉及营造之事,只须统辖调度与最终核查,至于营建之责,则悉数交予这家大明首屈一指的建筑企业。
然而稍加思量,周忱察觉此事并不简单。
尽管这家大明头号建筑公司名义上隶属工部,但实际上运转全然不受工部节制。
工部的职能仅剩发布指令及检验工程质量,连与户部协调的工作也一并移交给了该公司。
户部拨下的款项更与工部毫无干系,直接转交给这家所谓的企业。
然而,该企业的收益却由工部与皇家共享。
周忱不由细细权衡其中的利弊。
诚然,自该公司成立以来,工部事务显得更为清晰明朗,地位似乎也有提升之势。
但与此同时,这也意味着工部的部分权力被重新划分出去。
作为如今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