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父临上车前看看大儿子光秃秃的手腕,把自己的手表摘下来给他戴上。
“老子去了首都是要上班挣工资的,回头再给自己买一块戴就是了。这块你拿去戴!”
这是瑞士的梅花手表,一对花了三四百。在他们这些小乡镇,目前还很少人戴。
方明华道:“爸,不用,家里有座钟呢。”他说着就要撸下来。
“你拿着就是了,听老子的。”
目送载着二老的面包车远去,袁淑芬道:“你转性了?”
去年婆婆戴着一只进口女士表回来,她就眼馋得不行。不过,婆婆肯定是不会给自己的了。
方明华道:“那我不能推都不推辞一下吧。尤其还当着外人的面。”
他抬起手腕来看,有个手表确实方便得多啊。而且,这是身份、地位的象征。
嗯,他沾老二的光确实是不少。
袁淑芬撇嘴道:“这才是真正的爱不释手呢!”老娘也是懂成语的。虽然就读了一两年书,但这个词儿还是听说过的。
方明华白她一眼,“行了,八月底还要汇300块去首都呢。下地干活了!”
寄给自己儿女用,袁淑芬肯定没有二话。而且分明就不够,还得兄弟和兄弟媳妇贴补。300,也就够三个孩子一半的择校费而已。
“好,走走——”
徐盛肯定是说到做到,把车停在火车站外头,买了一张月台票就送二老上车。
他两手都拎着箱子,“师爷,其实不重啊。”
方父道:“主要是些夏天的换洗衣服。外加上次去首都,你师娘给我们置办的冬装。”
冬天的大袄子,就方明澈给他那件,他都拿给大儿子了。也就去年置办的冬装还能穿得出去。他们穿得差了,那是在打儿子和儿媳妇的脸呢。
方明澈让韩梅给两人买的都是卧铺下铺,十分的方便。徐盛看他们一路吃的、喝的带了不少,就没再给添。不然二老带着,路上也是累赘。
方父其实也是想着他要来送,所以格外多买了些。不然人家肯定是要给添的,那不好。穷家富路的,还是自己多准备一点吧。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