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量,这事一定得商量。不过他跟警卫人员商量没用,这些人都是忠实的命令执行者,他说了不算。
于是李博有事没事就开始做起了长老们的工作,被李博磨得实在没招的长老们就同意,李博的警卫人员由明面保护改为暗中便衣保护了。
这下李博心情舒畅了,即使知道暗中有人跟着,可只要不是打扰到他去与未婚妻联络感情就行。
于是从这天起,李博只要是没事,那就长在了前门的陈记布庄了。就连他的两个妹妹想见他,都成了一件很困难的事了。
就在李博忙于与陈雪茹联络感情的时候,那件对他的刺杀案出结果了。
没错,这个案件没有认定为枪支走火的枪击案,而是被认定为对领导的刺杀案。
李博认为的小事情被一经深挖,果真是不是件简单的小事件。
首先向军管会汇报跨院出现可疑人员的一共有三伙人,
其一是一位拾荒的老人,他看到过多次李博出入那个跨院,并且长时间的不出来。
他认为李博是在寻宝,就寻思让军管会的人把李博赶跑,他好细细的搜索,看看能不能找到宝藏,从而摆脱自身的困境。
其二,那是隔壁四合院的一名住户,也是多次发现李博进入跨院,他是这里的老户,知道跨院是被小鬼子给捣毁的,他认为李博形迹可疑,所以报给了军管会。
其三,那就厉害了。这是一个光头党潜伏的特务,他发现李博是开着吉普车来的南锣鼓巷,并且每次进入跨院时,李博都是将吉普车停的远远的。
于是他就判定李博是组织上专门对付他们的人,在那个跨院进行某种不为人知针对他们这些人的行动,
所以他想浑水摸鱼,报给军管会,打乱这种行动的进程,不管成不成,总是会造成一些混乱的。
至于那三个军管会的人员,三人都是走后门进的军管会,本身都是属于临时人员,根本没有配枪的权利,这就是为什么枪会走火的原因。
可为什么会被定义为刺杀案,因由就在于那个开枪人员的家里被查出来了特务,而这个人还与那名特务相从甚密。
从而这件事情就升级了,本来这事就是那三个人,就是服劳役一年就可以了,可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