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你吃一段时间了,你就好好造吧!”
“那可太好了,我媳妇也说我,天天贩卖猎物,但是不见我给她吃一餐肉,这一次,我可得让她吃到满足为止!”
“嗯,行,快回去了,这里有野鹿跟野猪的血腥味,会引来别的猛兽的!”
“行,哥,我在后面帮你推着!”
“不必,你扛好你自己的,一会一起坐雪橇下山!”
罗重山哪罗重山!
现在知道力量也是实力的一部份了吧?
要是他刚刚能扛得动野猪,那野猪就归他了啊!
现在抱个才五十斤的野鹿!
那野猪可是有一百五十斤以上的。
野鹿虽然卖钱价格高一点,但是,罗重山现在他媳妇想吃肉,而且杨尘说这个肉送给他了。
他要是拿去卖掉了,就太不地道了!
人家杨哥是准备让他吃吃肉,补补身子。
他却拿去卖掉换钱?
再缺钱也不能这样做啊!
罗重山咽了下口水后,最后跟着杨尘坐了雪橇一起的下山的。
那是风乎乎的刮。
就看到罗重山第一次坐这么高的山的雪橇下来,他的眉毛都结雪晶了。
而杨尘呢,他就是把控雪橇的人,自然也是像白眉毛似的,好看又好玩。
下了山后,两人就乎乎哧哧的把猎物拖了回去。
回去后就马上处理,把野鹿皮剥了,再放了下水。
猪就是刮净毛,下了下水,让田雨珊正在那里弄下水。
而他们两个,就把野猪跟野鹿都分块,罗重山把野鹿的肉切了一块有五斤重的,单独放。
这一块就是带回去吃的。
而其他的野鹿肉就让杨尘放在熏烤肉的房里一起熏烤。
用罗重山的话来说就是,他要是放在杨哥这里,那可以隔一段时间就让杨尘给他捎一块肉吃。
但是他要是全拿回去了,估计媳妇的娘家人要来分走很大一块的!
罗重山,不怪他护食。
关键这可是肉啊!还是野鹿肉呢!
杨尘也是果断,而且出言必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