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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重山笑的贼兮兮的说:“那我回去就把这野鹿宰了吃顿肉!”
    “够你吃一段时间了,你就好好造吧!”
    “那可太好了,我媳妇也说我,天天贩卖猎物,但是不见我给她吃一餐肉,这一次,我可得让她吃到满足为止!”
    “嗯,行,快回去了,这里有野鹿跟野猪的血腥味,会引来别的猛兽的!”
    “行,哥,我在后面帮你推着!”
    “不必,你扛好你自己的,一会一起坐雪橇下山!”
    罗重山哪罗重山!
    现在知道力量也是实力的一部份了吧?
    要是他刚刚能扛得动野猪,那野猪就归他了啊!
    现在抱个才五十斤的野鹿!
    那野猪可是有一百五十斤以上的。
    野鹿虽然卖钱价格高一点,但是,罗重山现在他媳妇想吃肉,而且杨尘说这个肉送给他了。
    他要是拿去卖掉了,就太不地道了!
    人家杨哥是准备让他吃吃肉,补补身子。
    他却拿去卖掉换钱?
    再缺钱也不能这样做啊!
    罗重山咽了下口水后,最后跟着杨尘坐了雪橇一起的下山的。
    那是风乎乎的刮。
    就看到罗重山第一次坐这么高的山的雪橇下来,他的眉毛都结雪晶了。
    而杨尘呢,他就是把控雪橇的人,自然也是像白眉毛似的,好看又好玩。
    下了山后,两人就乎乎哧哧的把猎物拖了回去。
    回去后就马上处理,把野鹿皮剥了,再放了下水。
    猪就是刮净毛,下了下水,让田雨珊正在那里弄下水。
    而他们两个,就把野猪跟野鹿都分块,罗重山把野鹿的肉切了一块有五斤重的,单独放。
    这一块就是带回去吃的。
    而其他的野鹿肉就让杨尘放在熏烤肉的房里一起熏烤。
    用罗重山的话来说就是,他要是放在杨哥这里,那可以隔一段时间就让杨尘给他捎一块肉吃。
    但是他要是全拿回去了,估计媳妇的娘家人要来分走很大一块的!
    罗重山,不怪他护食。
    关键这可是肉啊!还是野鹿肉呢!
    杨尘也是果断,而且出言必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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