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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对了,吃完饭躺炕上去,老子来兴致了。”
    ……
    方振山带着狩猎小队的人在山间扫荡。
    刀疤顺手干了一只从草丛里冒头的兔子,高兴地道:“我听我们屯子的小四川说,兔子最好吃的吃法就是冷吃兔。
    今儿咱们多弄几只,我让他做给咱们吃呀?”
    “别忘了正经事。”
    方振山提醒道:“我们上山搜索是为了找到光头弟弟的老窝。
    最好是趁其不备把他拿下。
    这样也能避免一场恶战。”
    刀疤分析道:“咱们在山里都巡逻三圈了,都没瞅着一个人影。
    我怀疑他还住在望河屯的。”
    “望河屯离靠山屯少说也有二十里地,他成天那么跑除非是超人才能跑的过来。
    我想他应该是藏在靠山屯山里的。
    不过咱们这么搜肯定不行。
    我还是得想办法。”
    方振山手托着下巴,思考良久。
    “有了!”
    他从兜里掏出来一样东西凑到了老白的鼻子前:“你闻闻这个味道,找到了就带我们过去。”
    “汪!”
    老白接收到任务,仔细吸收了东西上的信息素。
    一溜烟的功夫就跑开了。
    方振山他们在后面追。
    刀疤疑惑问道:“你给老白闻的什么?”
    “方振林留下的一张帕子,那上面有他的味道。”
    “你真确定方振林和光头弟弟是在一块的?”
    “嗯,这两天我看见他天天带着猎物回来。
    并且昨天我碰见他,在他身上闻到了鹰味儿。”
    “鹰味儿?”
    刀疤又发出疑问。
    不过这次方振山没有回答。
    他看见老白跑进了林子深处。
    赶紧一个闪现追上去。
    后面狩猎小队的人急忙跟上。
    老白带着他们七扭八拐的在林子里转悠,走的全都不是寻常路。
    方振山身后抱怨声连连。
    “老白会不会找错地方了?”
    “在林子里走了上万遍都没走过这种路!”
    “光头弟弟一个外来户对林子能这么熟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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