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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振山带着狩猎小队的人在山间扫荡。
刀疤顺手干了一只从草丛里冒头的兔子,高兴地道:“我听我们屯子的小四川说,兔子最好吃的吃法就是冷吃兔。
今儿咱们多弄几只,我让他做给咱们吃呀?”
“别忘了正经事。”
方振山提醒道:“我们上山搜索是为了找到光头弟弟的老窝。
最好是趁其不备把他拿下。
这样也能避免一场恶战。”
刀疤分析道:“咱们在山里都巡逻三圈了,都没瞅着一个人影。
我怀疑他还住在望河屯的。”
“望河屯离靠山屯少说也有二十里地,他成天那么跑除非是超人才能跑的过来。
我想他应该是藏在靠山屯山里的。
不过咱们这么搜肯定不行。
我还是得想办法。”
方振山手托着下巴,思考良久。
“有了!”
他从兜里掏出来一样东西凑到了老白的鼻子前:“你闻闻这个味道,找到了就带我们过去。”
“汪!”
老白接收到任务,仔细吸收了东西上的信息素。
一溜烟的功夫就跑开了。
方振山他们在后面追。
刀疤疑惑问道:“你给老白闻的什么?”
“方振林留下的一张帕子,那上面有他的味道。”
“你真确定方振林和光头弟弟是在一块的?”
“嗯,这两天我看见他天天带着猎物回来。
并且昨天我碰见他,在他身上闻到了鹰味儿。”
“鹰味儿?”
刀疤又发出疑问。
不过这次方振山没有回答。
他看见老白跑进了林子深处。
赶紧一个闪现追上去。
后面狩猎小队的人急忙跟上。
老白带着他们七扭八拐的在林子里转悠,走的全都不是寻常路。
方振山身后抱怨声连连。
“老白会不会找错地方了?”
“在林子里走了上万遍都没走过这种路!”
“光头弟弟一个外来户对林子能这么熟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