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合同是英文,魏明表示要拿回去研究一下,李爱国对此毫不介意,他觉得就该如此。
于是魏明带着合同找到了77级法律系。
北大77级法律系人才辈出,陶景洲、何勤华等法律界大佬都是这一届的,当然还有强哥。
魏明跟他们不熟,不过他们都认识魏明,甚至有点敬仰,魏明一说要跟美国大公司签合同,别说学生了,他们甚至把老师找过来一起帮着参详。
后来发现专业词汇太多,于是又拉上了同届的外语系同学。
然后大家一边看,一边感慨美国大公司的合同真他娘严谨,太多细节了!
但竟然没有挖坑,这就有点出乎意料了。
魏明让他们别把老外想的太好:“我也是花了很高代价请了美国律师的。”
魏明那一成收益就算是给李爱国父亲的保护费了。
如果mca接着约翰·列侬去世搞一次成功的营销,这首歌的收益绝不止10万刀,而且约翰·列侬虽然只死一回,但他这种成就的大音乐人,以后每年那个时候恐怕都要引起一股悼念潮,那么这首歌就一直有价值。
确定合同没问题后,魏明带着两名77级法律系和西语系的同学去勺园找到李爱国,在他们和李逵的见证下签下了这份合同。
签完之后魏明才想到另一个重要问题。
“爱国啊,你知道这首歌mca准备找谁来唱吗?”
李爱国有些不好意思:“好像是一个英国年轻女歌手,好像只有21岁,但你不要小瞧她,她所在的组合出道第一张专辑就在英国卖了50万张。”
最后李爱国说出了她的名字。
“她叫莎拉·布莱曼。”
魏明倒吸一口李逵,竟然是这位天籁之音,想象着她的声音唱《moonlight shadow》,魏明感觉大事很妙!
魏明最早知道莎拉·布莱曼还是听到她演唱的那版《斯卡布罗集市》,简直耳膜马杀鸡,听觉大保健。
后来又陆续听到了她的《time to say goodbye》以及巴塞罗那奥运会主题曲《amigos para siempre》。
当然,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