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给汪莎下了最后通牒,限她几天内搬出去。我得知这件事后,要她去报案。警察说已经记录了,有消息会通知她。
我有着一定的法律底子,告诉她不要慌张,这种情况她属于善意第三人。中介公司是房东委托的,房客把钱交给了中介,就等于支付房租了,房东无权把房客赶走。至于房东没有收到钱,他应该去找中介公司。
房东如再骚扰房客,就会面临被诉讼。房东看似来势汹汹,被我一番理论后,立刻吓软了。汪莎的“围”,就这么被我解了。
她继续住了一个季度,总算没有亏太多。中介公司已经跑了,她交给中介公司的押金是要不回来了。
报案到现在,也一直没有收到人民警察的任何消息。从那件事后,汪莎和我的关系似乎进了一步,成了好朋友。
汪莎下一步换房的事情,完全由我来帮忙。她准备把房子租在我住的附近,这个地段去哪里都方便。
周末,她都要坐地铁到劲松附近,让我陪她一起看房子。一个女孩独自看房是比较危险的,我似乎获得了美差。既然她找我帮忙看房,说明她再没有其他比较信任的男性朋友了。
北京的夏天,天气炎热,我一直顶着大太阳带她一家一家的中介公司去转。最让我吃力的是,汪莎对房子非常挑剔,不是嫌房子小,就是嫌房子旧,要么就嫌房子租金贵。我们一连看了好个周末,都没有找到令她满意的。
有一套小房子性价比挺高,她也有意租下,准备过几天就签合同。走出去的时候,我松了一口气,说:“你终于下决定了。”
汪莎一下子发火了,冲我嚷了起来:“你凭什么用你的想法来左右我的决定?你是我吗?你知道我怎么想的吗?你这个人太武断了,我真受不了你!”
我被一连串莫名其妙的“挑战”弄得摸不到头脑,只是随便的一句话,没想到她的反应那么激烈。而且上纲到了“武断”地步,似乎我的想法挟持了她的行为。至于吗?压根不着边的事情。
从我的心里,涌起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