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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是洗洗睡了吧!”
    艹!这还是只文化鸟,脑子好使,连成语都用的这么溜。
    看来,这家伙的主人,也不是简单人物。
    不过,平时闲着没事儿,你教它这些干嘛呀?
    “哟!连战将级怪物都看不上,那妖王呢?
    比你还高一个等级的家伙,你就没点想法?”
    高微继续诱惑道,“当我的宠物有什么不好?
    隔三差五,就能混上一顿妖王血肉吃,那进化速度,还不得嘎嘎起飞!
    瞧瞧你现在混的,手下统领几只到处拉野屎的傻松鸦,平时连顿正经饭都吃不上,算什么狗屁大王?
    我是长丰特战大队的大队长,有地盘有资源,你跟着我混,直接就有编制,铁饭碗都端上了。
    看到那只白猿没有?
    跟着我才一个月,已经从精英怪进化到了战将级,将来成为一方妖王,也是板上钉钉。
    正所谓,跟着狼吃肉,跟着狗吃屎。
    想要进步,就得跟对主人,你想想看,是不是这个道理?”
    五花大王再怎么聪明,终究还没能脱离禽兽之身,思维惯性,一时半会儿也改不了。
    高微连哄带骗,一通歪理,居然把它糊弄住了。
    它原本是一只五彩金刚鹦鹉,很依赖自己的主人。
    打孵化起,它就在人类家里长大,天然的,就喜欢和人类共处。
    所以在它的思维里,认个主人,几乎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也没什么抗拒。
    禽兽嘛,和它们讲道德、尊严,那是对牛弹琴。
    直接给好处,它们自然就上钩了。
    高微临时想出来的一套话术,根本经不起推敲,但歪打正着,真就让五花大王颇为意动。
    靠它自己,偶尔才能捕猎一头同级别的变异兽。
    说是三天饿九顿,可能有些冤枉,但能敞开了吃肉,它以前连想也不敢想。
    至于什么大妖王的血肉,五花大王根本不信。
    这个被自己吹得东倒西歪的小人儿,哪有那个本事。
    “先打一场,想要做我的主人,没有真材实料可不行!
    我答应你,输了不跑。
    不过,若是本大王赢了,你就老实给我当小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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