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共同决定,在午时,于兵部大堂,召集南京所有文武大臣,进行最后的“摊牌”。
一份份由史可法和梅春共同署名的传召令,被孝陵卫的士兵,送往了南京城内所有五品以上文武官员的府邸。
传召令的内容很简单:“国贼赵之龙,意图献城,已为国法所诛。兹定于午时,于兵部大堂,共商国是,清查奸党,所有在京官员,不得缺席。违者,以赵贼同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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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可法:
清朝官修的《明史·史可法传》,虽然是“敌国”所修之史,但对史可法给予了极高的评价,这也是非常罕见的。传记的结尾赞曰:
“呜呼!念其最后之从容,则所谓浩然之气,塞于天地之间者,可无愧矣。……论曰:可法短小精悍,面黑,目烁烁有光。忠义骨立,殚心兵事,……其始终不屈,与文天祥、陆秀夫何异哉!”
朱大典:
《明史·朱大典传》 评价他:
“大典有胆略,娴将略,……性刚果,勇于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