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在他想到所处地方是九龙城寨后也就释然了。
一个难民扎堆、鱼龙混杂的城中村,能够好到哪里去?
脱掉身上的衣服、裤子。
打开水龙头,用盆子接水开始冲洗了起来。
结果洗了一半,直接没水了。
“靠!”
林泽也是无语了。
根据脑海里的记忆,这种事情在九龙城寨这个地方很常见,时有发生。
伸手用毛巾擦了下身上的水渍,随后拿起干净的衣服和短裤换了起来。
片刻后,林泽走了出去。
天养思已经回来了。
桌子上还有热腾腾的糕点。
“泽哥,给你买了点糕点,你先垫垫肚子,待会等生哥他们回来后一起吃。”
林泽点点头,走到饭桌前坐了下来,伸手拿起糕点,放入嘴里。
边吃边问道:“阿思,阿生他们呢?”
因为都是娃娃兵,加上林泽曾在战场上帮天养生扛过子弹,他的年龄又比天养生大了一岁,已经28岁了,因此被天养生几人认作大哥。
“生哥他们出去找事情做了,还没有回来。”
林泽点点头。
一行八人偷渡到香江,吃喝拉撒都要用钱。
来了这么多天,估计钱用得差不多了。
想到这,林泽开始思索怎么搞钱。
想了好一会儿,也没想到好点子。
文抄公倒是可以挣点小钱,但是他不是那块料,虽说他能够记得到一些小说剧情,但写出来也有可能不符合这个时代背景。
而且他的文笔烂得很,未必有人买单。
不做文抄公,就只能混社会了。
八十年代的香江,黑帮社团横行,凭借他现在的身手和天养生几人,倒是能够混出一些名堂,但他不想做矮骡子,赚不到什么大钱不说,还一身黑。
好不容易混出名堂,成为江湖上的大哥了,也没啥用,吃个饭都被警察盯着,还时刻防止被敌对社团派人干掉,何苦来哉?
所以混社团被他pass了。
做正行生意,又没本金,一时间林泽皱眉了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