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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耀哥!!!!!”
    凌耀到酒吧门口时,堂口的小弟们热情地打招呼。
    他们的态度明显变了,每个人眼中都带着敬意。
    “兰姐这么急找我有事?”凌耀问。
    “不清楚,堂口好像没出事,兰姐和b哥都在里面。”一个马仔回答。
    凌耀点头,走进酒吧,找到靓妈常用的包厢。
    “阿耀,你来了!”靓妈看到凌耀,热情地打招呼,嘴里叼着烟。
    她胖脸上的笑容,还能隐约看出年轻时的样子。
    但肥胖让女性魅力全无,比美人迟暮还要凄凉。
    站在靓妈旁边的大b仔约四十多岁,脸油腻。
    凌耀想起漫画里的大b仔,觉得他没有存在感,作者也没详细描写。
    但根据原主的记忆,大b仔一直对他好,讲义气。
    年轻时也是狠角色,可惜现在沉迷毒品,身体垮了。
    “阿耀,你现在风光无限,给洪兴长脸!蒋先生都知道你了,专门打电话给兰姐问你的情况!”
    大b仔热情地拍了拍凌耀的肩膀,然后递给凌耀一瓶啤酒。
    靓妈也站起来,微笑着说:“阿耀,你真是藏龙卧虎,以前练过?”
    说着,她也拿了大b仔的啤酒。
    “哪里藏龙卧虎?只是以前没机会表现。”凌耀微笑回答。
    三人举杯,一饮而尽。
    “阿耀,今天找你来,是为了庆祝你的成就,兰姐很高兴。”大b仔笑。
    “b哥,你吓了我一跳。接电话时,我以为堂口出事了。”
    靓妈微微一笑,从抽屉里拿出一样东西给凌耀,说:
    “阿耀,你做出的成绩我心里有数。”
    凌耀接过那东西,是一块全新的劳力士金表。
    送劳力士金表是前辈给后辈的传统。
    在道上混,就算住处简陋,外表也要光鲜,金链粗大,金表耀眼,这些都是身份的象征。
    凌耀本有一条重十二两的金链,是旧上司买的,但他认为这些装饰低俗,从未佩戴。
    见到劳力士金表,凌耀猜想,北边戴金链金表的风气,可能是从港岛传来的。
    他回忆靓妈说的“我心里有数”,感觉话中有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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