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不少人围拢过来,林煜一时间有些不好意思。
但随即心底便涌出一阵狂喜,“诸位都来看看呀,这些都是我昨天打的猎物,绝对新鲜!”
“这只野兔,我出四百文!”一名大哥豪爽地掷出半贯钱,林煜粗略一看都快接近五百文了,差点赶上前些天林煜卖掉两只野兔赚的钱。
“野鸡,野鸡,我要了,我出三百文!”野鸡会比野兔的价格低不少,毕竟野兔的皮毛价值比野鸡高很多。
就在林煜和众人忙得不亦乐乎的时候,一名大汉冲过来将案板狠狠一拍,巨大的声响顿时将更多人的目光吸引了过来。
来者不善!
林煜眉头一皱,自己在集市的交易都是小心翼翼的,按理说不会平白无故得罪什么人,这突如其来的大汉又是什么来头?
那位大汉装扮得颇为豪放不羁,脸庞上横亘着一道狰狞可怖的伤疤。
乍一看,活脱脱是个行走江湖的莽撞之徒。然而,林煜目光犀利,迅速捕捉到了些许不同寻常之处。
尽管这汉子外表粗犷随意,仿佛对衣着毫不在意。
但他身上所披的缎子衣物,质地细腻,价值不菲,透露出一种难以掩饰的奢靡气息。
这微妙的细节,不禁让林煜揣测,此人背后或许隐藏着某位颇为富有的东家。
自己这些天来无非就得罪了林家和王家,林家现在赶着凑钱给大伯赶考呢,几乎没时间也没有经济搭理自己。
那么唯一的解释就是王家派来的人了!
林煜眼神微眯,竭力让自己保持住正常的模样。
大汉扫视了一眼林煜案板上的野味,嘴角露出轻蔑的笑容,心里不知道在酝酿着什么坏水。
居然敢摆摊,爷今天就让你颜面扫地,砸了你的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