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们知道,这号人,没人会帮!
早会开完,老支书匆匆离去,看方向,正是郭有财的家里。
“也不知道办事的时候,能不能混上一顿饭?”马俊超看着离开的老支书,嘴上不由的嘀咕道。
旁边孙红军闻言,不由好奇的问道,“现在不是提倡简办丧事吗,难道村里还要吃席?”
马俊超带着笑容回道,“那是城镇里面,咱这乡下,只要不是太过大张旗鼓,上面的人一般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下乡以来,马俊超最期待的就是红白之事,只要上前去帮忙,就能够混一顿饭,要是主家够意思,说不定还能吃上肉。
而孙红军闻言,双眼瞬间亮了起来,连忙追问马俊超,“超哥,到时候带我一个呗!”能有混吃混喝的机会,他自然不想错过。
一般来说,这种办事的宴席,饭菜都不错,就算次一点,也能够混个饱腹。
在外面吃一顿,不就省下来一顿吗?
马俊超听到他的话,直接翻了个白眼,没好气的说道。
“我自己都不知道能不能混一顿饭呢,还带你?”
孙红军有点意外,他还以为很容易就能混上饭呢,现在看来,并不是那么简单,这让他心中多少有点失望。
不过,为了能白嫖一顿饭,他也是豁出去了,舔着脸问道。
“那你们以前都是怎么办,才能吃上饭?”
见孙红军不达目的不罢休,马俊超只好讲了一下他们以前混饭的经验。
简单概括就是,端盘打墓,刷锅洗碗等打杂的活,你干活了,主家总不能连一顿饭都不管吧?
高羽和旁边的方国栋,听的仔细,不过,都没有当回事,高羽是不缺这一口吃的,而方国栋则是拉不下脸。
其实他的条件并不差,不缺钱,自从通过高羽认识梁二宝之后,连票都不缺了,隔三差五都能买点肉。
小日子别提多滋润了。
所以,对于吃席并没有多大的期待,能吃最好,不能吃也无所谓。
枯燥的伐树工作,除了刚开始还有点新鲜感,后面就是千篇一律。
当上午过半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