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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闻青松捂住腹部,震惊地凝视闻如风。
    他的风儿,是被他寄予厚望的闻家嫡长子。
    可风儿从小就不聪明,要比同龄男孩子反应迟钝许多,蓉城有名的大儒都不肯收风儿为学生。
    那年冬天滴水成冰,他牵着风儿的小手,冒着鹅毛大雪穿过蓉城,带他一家一家地找老师。
    他背着成箱的礼物,在那些名师大家的府门前低尽了头颅、赔尽了笑脸、折尽了尊严,才终于为风儿请来了一位好的启蒙先生。
    后来……
    闻青松清楚地记得,前世风儿金榜题名高中探花,好不风光。
    彼时他虽然贵为尚书,闻家也算炙手可热的朝堂新贵,可是在以门第论高低的京城,比起那些底蕴雄厚盘根错节的高门世家皇亲贵胄,闻家在血统和姻亲方面依旧差了一截。
    于是他领着他的风儿,仍是一家一家地递帖子,一家一家地结识高门显贵,麒麟巷的金砖磨平了他的靴履,御赐敕造的一张张百年匾额压弯了他的脊梁。
    直到风儿和一位出身显赫的皇族郡主订婚成亲,他才总算舒展开眉眼,他闻家最金贵的种子,终于能够像蒲公英一般在寸土寸金的京城生根发芽……
    太守府,偏院寝屋。
    闻如风是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这一刀依旧没能结果掉闻青松。
    他哆嗦着拔出匕首,面容惨白,“爹,对不起……”
    闻青松抽搐着滚下床榻,血液染红了被褥,在地砖上拖出骇人的血红。
    他摸了摸腹部的两个血窟窿,又伸出沾满鲜血的手,紧紧攥住闻如云的袍裾,他看着闻如云,刚一张嘴,血液就争先恐后的从他牙缝里渗出。
    他艰难道:“云……云儿……”
    他的云儿打小就聪明,比其他几个孩子更早知道什么叫体面,每每去书院读书都非穿绸衣不可,说是穿得穷酸会被同窗笑话。
    于是他省吃俭用,自己都没舍得穿绸衣,却咬着牙给闻如云置办了换洗的两身儿。
    他依旧记得他牵着闻如云从布庄出来时,闻如云稚声稚气地骄傲道:“小时候爹爹给我买绸衣穿,长大了,我给爹爹买五进五出的大院子住,仆婢三千,香车宝马,富甲天下!”
    多孝顺的孩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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