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是正在维和区出任务,被敌人的手雷炸倒了。
应该在军医院才对。
这给他干哪里来了?
环绕了一圈之后,林凡看到缺腿的桌子,还有纸糊的窗户,还有床上的熟悉年画娃娃。
叶凡猛然发现,这个是他前世的家。
原本因为拿枪满是茧子的手,也变得光滑,而薄肩上的弹疤也不见了。
叶凡看了看桌子上的日历!
他重生回到了1958年!他刚满十九岁的时候!
而今天也是林秀秀上门请求拉帮套的日子。
他永远也忘记不了这一天。
林秀秀是下乡的知青,也是十里八乡的村花,肤白貌美,前面更像是两个半球,走起路来,摇曳生姿。
很难让人移开眼睛。
只因为上工的时候,叶凡昏倒在了田间地埂里面。
林秀秀是唯一喂他粥的人,从此他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他。
情深似舔狗。
哪怕是林秀秀瞧不上他家,扭头嫁给了村长读过几年洋书的李长青。
他也心甘情愿的等着她,还得了相思病,疯了好几天。
全村的第一舔狗就是他。
直到结婚两年李长青的腿折了,林秀秀哭哭啼啼的请求叶凡拉帮套,却还要明媒正娶,张口就要三十六条腿。
床,衣柜,五斗橱,还有桌子,椅子。
还要布票,粮票,66块钱。
甚至还有十斤精面。
光是这些东西,娶一个黄花大闺女都绰绰有余。
林秀秀那个生过孩子的,而且还拖着一个男人。
说嫁过来就是他的人,还说生下来的孩子就归他姓。
男人还住在原来家里,不跟过来。
叶凡爱惨了她,发了疯的要娶她。
他妈身体本就不好,家里一共两个妹,长年得吃不饱饭,因为营养不良,脸色蜡黄蜡黄。
爸爸也有高血压,身体黑瘦黑瘦的。
为他娶媳妇儿。
家里的东西能卖的都卖了,深知自留地也划给人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