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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娘的,还在挺尸?赶紧去领婆娘!”
    林默被一声粗暴的呵斥惊醒,刚睁眼就对上两个大鼻孔,几根又黑又浓的鼻毛,倔强的支棱在外头。
    作为顶级雇佣兵,本能的伸手摸向腰间手枪,结果却摸了个空。
    但他一点都不慌,双手撑床,一个鲤鱼打挺高高跃起,狠狠朝跟前之人甩出一记鞭腿。
    “驴毬入的,你小子发什么疯?”
    对方是个身穿破旧皮甲,脸上有条刀疤的壮汉,猝不及防被踹到胸口,踉跄着连退数步。
    没等他稳住身形,林默一个箭步逼近,一把扣住他后颈往下一带,抬膝猛击。
    “厮鸟!狗娘养的!”
    刀疤壮汉痛苦的捂着鼻子,鲜血从指缝中飙了出来。
    林默冷眼盯着他,余光迅速环顾四周,发现这里并不是旅馆,而是一间简陋的石房,空气中还弥漫着一股汗臭和尿骚味。
    “什么情况?”
    林默低头再看身上,原本的迷彩作战服成了一件褪色的粗布戍衣,手肘处还打着补丁。
    正当他震惊之余,一股记忆涌入脑海。
    靠!穿越了!
    他不再是现代那个令人闻风丧胆的顶级雇佣兵,而是大乾皇朝边境镇北关第七营的一名伍长。
    原主也叫林默,在抓捕敌军时不幸身亡,然后自己穿了过来。
    刚才被揍的家伙叫魏升瑾,在军中担任什长,手底下管着十来号人,是自己的顶头上司。
    了解到前因后果,林默不禁牙疼。
    刚穿越过来就揍了上司,好在两人关系不错,不然非得被穿小鞋。
    “你个狗彘!”
    “头儿啊,失误失误,谁叫你一声不响就来推我?条件反射,你也是当兵的,能理解吧?”
    “驴毬日的,你小子啥时候这么厉害了?”
    魏升瑾很惊讶,以前抓个小毛贼都畏畏缩缩的,刚才两三下就把自己给制服了?
    好小子,深藏不露啊!
    “低调!低调!”
    “低个锤子,别废话,赶紧去领婆娘,要是晚了,那些漂亮娘们儿可都被那些狗崽子挑没了!”
    魏升瑾抺了把鼻血,一脚踹了过去。
    狗彘,下手可真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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