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走……”
没有理由的,他想要这个人。
翌日,没了那“小姑娘”的身影,老板以为他走了,正要上马离开,忽然看到对面跑来个小孩儿,手里拎着小白兔。
老板:?宠物养了个宠物?
不对,是宠物弄来的吃的。
火架上兔子,烤的香味四散,连大黑都瞪着眼睛伸着脖子往这边瞅,却被齐小王爷一把推开,随即将烤好的兔肉递给青年。
青年异常乖巧,蹲在身边眼睛盯着兔肉,都不眨一下眼,这叫齐小王爷感受到一种养人的成就感。
不自觉的摸了摸他的头,他很爱干净,头发很软,手感很不错。
小老板身体一僵,肌肉立即紧绷起来,但看这香喷喷的兔肉也就让他摸了。
这些细小的变化,皆在齐小王爷眼中,一个词浮现在脑中——驯兽。
驯兽这项运动在贵族里是常有的,他不屑参与,但如今却感受到其中的趣味儿。
叫一只不通人性的野兽收起利爪,乖乖在自己身边任由他触碰,遇到危险,会把自己圈在安全地带,等解决后才缓缓靠近……
他有点喜欢上这种感觉了。
数月同行,齐小王爷渐渐摸清了青年的脾性。这个时而懵懂如幼兽,时而冷酷如杀神的人,竟让他生出几分不舍。
“跟我回家吧。”抵达京师时,少年轻声邀请。
青年摇头,翻身上马。夕阳将他的身影拉得修长。齐小王爷望着他远去的背影,喃喃自语:“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