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看小说,女主女配露条胳膊,落水被男人救了抱了一下就没了清白的这种,阿瑶一直不信的。后来查查资料真有这样极端的例子,《明实录》中有女子被男子碰触了手臂直接把自己手砍了。
这样的极端例子主要在明清,华夏历史上封建礼教达巅峰的时期。其他时代,并不是如此的。
唐代出土的女俑常见袒胸装,《簪花仕女图》的装束也很清凉,宋代墓葬的壁画有妇女卷袖子劳作的场景,可见不管是上层下层对清白的定义都没那般夸张。
大周皇朝不是明清,露条胳膊不至于没清白,但这样大庭广众下被人瞧,也够常飞燕发疯了。
“小姐!”
一个女护卫解下了外袍披在了常飞燕身上。
常飞燕怒目瞪着阿瑶,此刻恨不得活剐了阿瑶。但她现在衣衫不整,她只想要立刻离开这里,她怒道:
“你个无耻之徒,有种留下姓名。”
阿瑶伸手从腰后拿出别在腰带上的折扇,潇洒地展开,朗声道:“大丈夫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日月神教,东方不败是也。”
酒楼上,看着阿瑶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顾藏锋脸上笑意更深了。
常飞燕瞪着阿瑶,大声道:“好,东方不败是吧,你给我洗干净脖子等着!”
常飞燕带人离开了。
她走了之后,周围的观众爆发一阵响亮的掌声,都在为阿瑶叫好。阿瑶朝着那小商贩走去,小荷也过来了。
“多谢公子救我。”那被打的商贩说,他破烂的衣服里露出狰狞的伤口,伤口还在流血。
阿瑶拿出来金疮药给他:“这个金疮药可以治疗你的伤,清洗伤口之后再敷药。你要是有条件,最好是离开这京城,防止刚刚那个家伙找你出气,要是没有,这段时间少出门。过段日子,刚刚那些家伙应该也记不得你的脸了。”
她故意调戏常飞燕,已经将仇恨拉满了,那个跋扈大小姐全部恨意应该都在自己身上了,回去之后,那女人想要报复的应该只有自己。但凡事没绝对,若能离开京城那是最稳妥。
她说着又塞了那小商贩五十两银子。
“不,公子,公子我不能收。”
“拿着吧你,日后多做善事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