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着苏漓喜欢上山打猎,下河摸鱼,经常受伤,身上倒是带了金创药,还是他去镇上医馆买的最好的金创药。这会,他把金创药一股脑全倒上,伤口面积太大,一瓶根本不够,苏漓想去撕那人身上的衣服来包扎,却怎么也撕不动,用刀割也割不断,只好把自己身上的褂子脱下来撕成条做了简单包扎。
“兄弟,我可尽力了,你得给力点。”苏漓忍不住唠叨起来,“不然埋人很辛苦的。唉不对,把你背下山也挺辛苦的。”
苏漓看了看那人腹部的伤口,唉不对,还不能用背的,伤口太大了,背着会加重伤势吧?算了还是用抱的吧。
没想到,我的第一个公主抱对象居然是个男的。苏漓抱着伤患,倒也没觉得重,前世作为一个朝九晚五的社畜,可没有这么棒的体力,得亏他这十年天天折腾打猎,上辈子练的跆拳道、跟着赵爷爷练着玩的太极拳都没落下才养成健壮的身体,抱着个一米九的大汉还能平平稳稳地走下山。
打了半天猎,又给他处理伤势,到家已经是差不多天黑了,好在村里人都是日落而息,苏漓抱着伤患,一路上很幸运的没有遇到人。
进了屋,苏漓把人放在自己的床上,打了一盆水给他清理伤口,小心翼翼地沾着水把伤口和衣服分开,尽量避免伤口撕裂扩大。这么狰狞的伤口血淋淋的,看得苏漓头皮发麻,看着就替他疼。“嘶,真疼啊!没事没事,你忍忍,伤口一定要处理,不然会发炎的啊!这么好看的皮肤,烂掉多可惜。”
“天啊,这么重的伤,拜托你一定撑住啊,这么远路抱回来可不能死了!”苏漓碎碎念,他可不想白费一天的功夫,最后人还在他床上没了。
苏漓专注地处理伤口,换了五六次水才把那人的伤口处理干净,然后又翻出金创药撒在伤口上,找了之前在布店扯来的白布仔细包扎。
忙完天都已经黑了,苏大壮在门口喊他:“狗蛋!在家吗?怎么不去我家吃饭?”
完了,忘了这茬!苏漓冲出去,捂住苏大壮的嘴,恶狠狠地说道:“不许再喊狗蛋!我叫苏漓!再喊这个绰号,劳资跟你急!”
苏大壮被勒得面红耳赤,连忙投降,“不喊不喊了!苏漓,我娘叫你去吃饭,你怎么还不去?都等着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