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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张了张嘴,想说这太麻烦,可终究没说出来,只再次拱手给林真行了个礼:“多谢林叔。”
    天色微微染上几丝铅灰色时,钟严出了真有味小食斋,林真凑到顾栓子跟前看他算到哪儿了,拿起另一本册子盘算,随口跟顾栓子道:“严小子这人啊,以后大有所为,不过……”
    “不过什么?”顾栓子麻溜地运用他教的阿拉伯数字,飞快地算着账。
    “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他性情过于刚直守礼,喜爱者甚多,不爱者更不会少。”钟严简直就是礼仪教条下最完美的体现,把文人二字表现得淋漓尽致。
    这样的人要是遇到欣赏他的上司,能够迅速脱颖而出,而要是遇到一个与之相反的人,彼此之间的裂隙会越来越大。
    偏偏官场上,这份纯直是伤己的利刃。
    顾栓子把算好的账在最后一页写上总数目:“没有不被伯乐发现的千里马,只有不想被伯乐发现的千里马。”
    林真扭头看向他,“此话何解”
    顾栓子的寡情的眉眼挂着闲散的表情,手里拿着一只削尖的炭笔,边翻着账本边道:“世人皆有所好,投其所好便是那人看重的千里马。”
    他读书已经半年,如今已经能很熟练地穿长袍,束发,好像他天生就适合这样的打扮,看起来格外地沉静。
    要不是他坐在这间灶房里,说他是哪家的小公子也绝对不会有人觉得不对。
    林真挑了挑眉:“你这个解释倒是有意思,不过我肯定是做不了这样的千里马的,我随心所欲惯了,实在不能在别人面前做另外一个自己。”
    “林叔现在就很好。”顾凛认真地道。
    他刚才那句话,其实最原始的想法是,人都有弱点与欲望,这欲望可以是很多很多的东西,抓住人的弱点,就能逐一击溃。
    而且他不想做千里马,他要做的是手挽千里马缰绳的人。
    但是已经变得聪明的顾栓子知道林真肯定不喜欢那样的说法,稍稍美化了一下。
    他又加了一句:“林叔什么样子都很好。”
    “哈哈哈哈哈,顾栓子你最近是吃糖了,时不时地跟我说好听的话。”林真在他面前怎么舒服怎么来,背靠在椅背上,腰瘫着,就像一只累了的猫儿,窝在那儿就是一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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