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下细问过太医令脂习,凡服用石药者,皆会人心迷惑,积毒在身,久之使人丧命,所以无病之人绝不可服用。而曹植等人饮酒服药,伤害心志,与自残何异?”张松见刘姜眉头锁起,便知道对方似乎已经猜到了,便一字一句说道:
“《孝经》有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损伤’。自残躯体,不顾父母之养,是为不孝。不孝者……按律当斩!”
刘姜身边的侍女突然“啊”的叫了一声,却原是其搭在侍女臂上的手骤然收紧,尖利的指甲在不知觉中抓痛了侍女。
建安十六年,十月十五。
长安,廷尉府。
诸卿共审的日子终于来临。
依据皇帝的旨意,此次审案,以刑部尚书杨沛为主审,廷尉程昱、京兆尹邯郸商为辅,御史中丞沮授,谒者仆射李参,明法博士伊籍到场监候。
侍中辛毗作为皇帝的近侍,在这里便充当耳目,负责观察、记录众人的言行举止,事后会将所见所闻丝毫不漏的汇报给皇帝。
人已到齐,程昱端坐正中,朝两旁看了一眼,不紧不慢的谦辞道:“杨尚书主管刑谳,身居内朝,地位尊崇,不如由您主持吧?”
杨沛板着脸,淡淡的说道:“此处廷尉为东道,我不能越俎代庖,还是尽快审案,莫拘虚礼。”
旁边的邯郸商也是如是说。
程昱谦让完,便不紧不慢的命人将案犯曹植带了上来。
此时张松已作为苦主的代表,立在大堂中央,看到曹植除了精神稍许萎靡以外,气色形态都无异样,可见在这牢狱之中并未受到过什么大的委屈。
他心中冷笑一声,拱手说道:“诸公已知,本月初三,我家公子与度辽将军之子孙绍联袂出城,不料途中竟遇曹植车驾,其醉酒行车,在市井之中横冲直撞,行人避之不及,更是险些害我公子性命。诸公,朝廷中兴以来,一扫前朝颓风糜气,世俗归于淳朴,鲜见有如此纨绔者,若不示以重惩,何以儆效尤?请诸公秉公议处!”
一个是皇帝的外甥,一个是重臣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