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背景下的运输船着重强调材料规格的统一、建造工艺的高效、机器设备的简易,从而缩短建造周期提升产量。
中国的现代造船业起步于19世纪60年代,但在清政府的昏聩统治下发展缓慢。
直到一战中期,轮船霸主英国和潜力股德国深陷战争泥潭,美国空有工业规模,但造船业竞争力低下,中国进口美国钢材造船都比美国自己造要便宜,在战争的需求中,中国造船业迅速发展。
而后发自然也有后发的优势,从一开始,在左念微的指导下,中国的造船业就采取了“国家标准”,保证各地造船厂能够以相对可控的误差制造商船。 彼时,受制于技术来源复杂,尽管统一了标准,但却未能实现流水线的造船模式,船只的互通性仍然不足。
一直到三十年代中期,各大造船厂之间才最终完成了流水线化的造船,进而逐渐推进到中小船厂。
基于此,在战争即将爆发时,重工业部船政司便按照《1936年商船建造标准》制定了《战时商货轮船建造指导》。
在其中,船政司和海事委员会按照“船长、载货量、航速和防护水平”四个方面和战略战术需要,敲定了“甲、乙、丙、丁”四类,共八种船只方案。
由于左念微曾与众人谈论战时货轮一事时,“开玩笑”式的提到过“自由轮”的名字,因此海事委员会决定也为这种货轮取一个名字,同时也可以与平时的商货轮相区别。
最终给出的名字是“中华轮”,因此这几类商船也可以被成为“华甲型”、“华乙型”、“华丙型”和“华丁型”,这与自由轮的命名还是不一样的,自由轮只是战时货轮中的c2型货轮中的一种。
华甲型船只为军民两用船只标准,常规设计寿命:
第一型为高速运兵船,空重6000吨,长140米,动力系统为四座油煤混烧锅炉和两座蒸汽轮机,最大航速21节,续航距离7000海里。
华甲一型高速运兵船可搭载1500名官兵及相应武器装备,能够以15节的巡航速度跟随舰队行动,也能够以20节的航速进行短途快速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