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过太祖朱元璋底层出身,权力欲又强,对于朝廷政务方面有很多自己的想法,对当官的不太放心,所以立国之初,事无巨细,面面操心,恨不得每天再多十二个时辰。
先前监国历练过一些时日,初登大宝的朱标,面对朝政不至于手忙脚乱,基本上都能应付。这些日子,他更多的是在想如何利用六百多年积累的历史经验,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明代社会。
华夏大地,中原王朝,农业是统治的根本,国家财富的重要来源,政策的改革无疑首先要着眼于农民,着眼于土地。而更深层次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在大得时代背景之下,朱标也无力改变,只能是修补,减少束缚,推动发展。
农业改革,无非两个途径,一是土地性质,而是税收办法。土地性质,简单来说就是土地的所有权,无非公私两种。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若是将王看成一个人,那天下之田都是私有,若是看成国家的代表,则是公有。
耳熟能详的井田制,便是先秦时期的一种公有土地制度,国家将王土授予农民进行耕种。土地按照井字形划分,每格一百亩,授予八户农家。边上的八块分别作为每户的私田,自耕自收,中间的一块为公田,八户共同经营,收成上缴国家,这种配田方式被称为助法。
这种助法制度,公私兼顾,借助民众耕作公田以为税收,但这种制度最大的缺点就是死板,无法有效休耕。在没有其他辅助的条件下,要想保证土地的肥力,必须轮作。按照轮作时间,将田分为上中下三等,上田无需轮作,每年都可以耕种,中田需要休耕一年,下田需要休耕两年。
在助法制度下,一旦需要休耕,就意味着井田里的农户要迁移到别的井田去耕种,而这样的井田未必就会在隔壁,可能相隔很远,农户每年搬来搬去,实在麻烦得很。
正因为存在这样的不便,在西周时期开始出现彻法。彻法也是将王土授予农户耕种,但不再是以八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