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项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稳定物价、调控市场的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均输官在采购物资时,可能会出现贪污受贿等问题,影响物资的质量和价格。
(二)强兵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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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甲法
保甲法是王安石变法中的强兵措施之一。其目的是通过民间自卫组织,寓兵于农,增强国家的军事力量。具体来说,十家为一保,五十家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每户两丁以上抽一丁为保丁,农闲时进行军事训练。
保甲法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地方的治安和军事防御能力。保丁们经过训练,具备了一定的军事技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地方的安全。同时,保甲法也减轻了国家的军事负担。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一些保丁被地方豪强利用,成为了他们欺压百姓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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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马法
保马法是王安石变法中为了解决军队马匹供应问题而采取的措施。该法规定,民间可以养马,马匹由政府提供草料和补贴。如果马匹死亡或丢失,养马者要按照规定进行赔偿。
保马法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国家的马匹数量,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困难。如一些养马者缺乏养马的技术和经验,导致马匹的成活率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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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兵法\/军器监
将兵法是对北宋旧有军制的一次改革。它打破了过去将不知兵、兵不知将的局面,由固定的将领长期统领固定的军队,提高军队的战斗力。
军器监则是负责监造和管理军器的机构。通过加强对军器的监造和管理,提高军器的质量,为军队的战斗力提供了保障。
这两项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北宋军队的状况,但仍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军队的积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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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军事改革的综合影响
这些强兵之法的实施,使得北宋军队的作战能力和战斗意志有了一定的提高。在边境地区的防御中,军队逐渐能够有效地抵御辽国和西夏的进攻。然而,由于北宋长期以来的军事制度和文化传统的影响,军队的弊端并未完全消除,如士兵的来源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