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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的短暂和平。更关键的是,辛弃疾的身份始终是“归正人”(从金朝归附的官员),这种标签让他的建议天然带有“外来者”的不信任感。
    正如他在《九议》中自嘲:“某之文,不过如昌黎之应科目,而足下乃以昌黎自命,何也?”(《九议·其九》)他深知,自己的“北伐”主张与南宋统治集团的核心利益(维持现状)存在根本冲突。
    23 从地方到中央:救火队长与政治边缘化
    既然战略建议不被采纳,辛弃疾只能从地方实务中寻找存在感。乾道四年(1168年),他被任命为滁州知州。当时的滁州因战争破坏,“城郭皆废,居民不满百家”(《宋会要辑稿·食货》)。辛弃疾到任后,“宽征薄赋,招流散,教民兵,议屯田”(《宋史·辛弃疾传》),仅用一年时间便“荒陋之气,一洗而空”(周密《齐东野语》)。
    此后,他历任江西提点刑狱(1172年)、湖北转运副使(1175年)、湖南安抚使(1179年)等职,每到一处都致力于解决实际问题:在江西,他镇压茶商叛乱,“募兵分捕,旬日间尽擒之”(《宋史》);在湖南,他创建“飞虎军”(一支两万人的精锐部队),“雄镇一方,为江上诸军之冠”(《宋史·兵志》);在福建,他整顿海防,“增置战船,教习水战”(《八闽通志》)。
    但这些政绩并未为他赢得政治资本,反而加深了他的孤独。主和派官员攻击他“用钱如泥沙,杀人如草芥”(《宋会要辑稿·职官》);宋孝宗虽认可他的能力,却始终将其视为“能吏”而非“帅才”。1181年,四十二岁的辛弃疾因“刚拙自信,年来不为众人所容”(《论盗贼札子》)遭弹劾,开始了长达二十余年的闲居生涯(1181—1203),先后寓居上饶带湖、铅山瓢泉。
    三、词章寄志:豪放词风中的“英雄失路”之痛
    31 豪放词的“破”与“立”:从婉约到英雄之词
    辛弃疾的闲居生涯,反而成就了他词作的巅峰。此前,宋词以柳永、李清照为代表的婉约派为主流,内容多为儿女情长、离愁别绪。辛弃疾则以“以文为词”的创新,将家国之痛、英雄之悲注入词中,开创了“豪放派”的新境界。
    他的豪放,不是简单的“大声镗鞳”,而是将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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