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城,朱雀大道旁,一个穿着破旧道袍的青年正在乞讨,他身边破草席盖着一个已经是出气多,进气少的小丫头。
相比起这穿着破旧道袍的青年,地上的小丫头若是细看,那破衣之下却是精致的小羊羔皮袄,丝绵衣,鹿皮靴。
这两人脸上的泥污之下却都是白细的人,很显然不是穷苦人。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
看的人有,给钱的一个也没有。
窦乐。
念月音,不过大学四年一直被人叫逗乐。
穿越到这不知道什么朝代的地方已经有半个月时间了,遇上过乱兵,碰上过野狼,帆布背包早就破旧不堪,自己所有的财产眼下只剩下一只芝宝的打火机了。
芝宝的打火机肯定能换到钱。
虽然还不知道这是什么朝代,但窦乐相信自己可以创造价值,手上要留下这只打火机给自己作启动资金。
地上破草席包的小丫头窦乐也不知道名字,问了,这小丫头死活也不说。回想半个月前,自己刚穿越之后就被这小家伙救了自己一命,然后两人相依为命逃到了这座大城。
可小丫头却病了,病的快要死了。
无助的窦乐生平头一次乞讨,竟然没有人献上半点爱心,这该死的乱世。
回头看了一眼破草席包裹之下的小丫头,窦乐一咬牙将打火机抓在手中。
他要救小丫头的命,已经顾不得太多了。
就在这时,有人上前,打量了一下草席里的少女:“恩,细皮嫩肉的,这小娘子怕是活不了,给你五百个大钱,我买,拿起去配个阴婚还能用。”
“滚!”窦乐一声暴喝之后跳了起来,抬手就给了说话之人一记直拳,正中对方眼圈。
“反了,给我打。”
一群家丁拿着短棍冲了上来,眼看短棍就要打在自己头上,饿的眼冒金星的窦乐想躲都难。
瞬时,平地一声炸雷起。
“谁敢动我舅舅。”
只见一个黑色的身影冲了过来,那瘦小的身形中爆发出惊人的力量,三拳两脚就将准备围攻窦乐的人打翻了五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