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俩的唇鼻,始终都自由且畅通。
那种感觉,遗憾的很美好。
点头的时间,不过一瞬。
我的手,却没有停下摩挲的动作。
顺着她的脸庞向下,缓缓地滑过她的下颌。
逗留了一阵后,便悄然地驶向了她的唇角。
那是我的双唇,始终渴望,却又从未敢去探寻的地方。
那一刻,我的触感,是温柔的、滚烫的、颤抖的;
我的心里,是甜蜜的、想念的、留恋的;
我的身体,却是无比的静谧与安然。
那从青春期伊始,便藏在身体里的躁动,在那一刻,消失的无影无踪。
我突然很想哭。
虽然此情此景,眼泪顺理成章。
但我还是忍住了。
为了获得女人的信任,我总是装作深情。
却在真正的“深情”,第一次于心田里产生时,选择了表现洒脱。
我突然掏出了自己的手机。
那是当初我助阿昆赢下宝泉岭“一哥”宝座后,某位“二代”送给他的“供奉”。
三星t108,全球手机史上的里程碑之作。
见我非常喜欢,阿昆又将其转送给了我。
手机的左上角,还被我用缝衣针,刻下了一个“狼”字。
“狼董”的“狼”,也是“小狼”的“狼”。
这是我“靠自己”的“努力”,得到过的最喜欢的“战利品”。
没有之一。
我将它放在手心,摊在欣欣的面前,开口道:“送给你吧!留在我这里也没有用了。”
从进门时算起,时间应该已经过去了很久。
久到我的眼睛,早已适应了屋内的昏暗。
不觉间,我眼中的她,轮廓忽然无比清晰。
见她并未接过我的“遗产”,我笑了笑,命令道:“拿着!东西虽然破了点,好歹是个念想。再说我要当兵去了,部队也不让用手机!”
听有此言,她便不再犹豫,直接“夺”过去,却连看都未看一眼,便塞到了自己的枕头下面。
轻声道:“我也听说部队里不允许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