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她肯“继承”了我的“喜欢”,我欣慰地“嗯”了一声后,又从兜里掏出了一个mp3,递了过去,交代道:“这里都是咱俩爱听的歌,你也拿去吧!想我的时候,就听听歌。”
好的感情,一定会让你无比自信。
譬如那时,我只有确信她一定会想我,才会那么自然地告诉她,“想我的时候”要“怎样怎样”。
否则的话,我在“安排”这些之前,理应先忐忑地问上一句:“我走了,你会想我吗?”
我俩之间,已无需这种无聊的问题。
她再次“夺”了过去,没有丝毫客气。
“协议”是相互的。“助理”被“狼董”拥有的同时,“狼董”也在被“助理”拥有着。
她的一切是我的。
我的一切,属于她也是理所应当。
所以她的“不客气”,使我非常安心。
“安心”到我几乎已经忘了,还有一位“南方的朋友”,等在她注定的未来里!
可我又怎么可能忘记,她的一切,从来就不曾属于过我?
要不是有“那个人”的存在,我放肆的吻,应该早就狂风骤雨般地落在她的身上了好吗?
而且,压根就不用等到那一天。
那一个,天亮即是永别的一天!
心念及此,我忽然十分愧疚。
原本的计划里,我是要陪她到最后的。
最后,我会看着她,微笑着走进“他”的怀抱。
挥挥手,同光微笑着,给她以最诚挚的祝福。
怎么也不应像那天那样,在没能看着她真正拥有幸福的时候,又让她独自一人,承受了新的别离。
还大言不惭地,让她“一定要幸福”!
失去了我的守护,她他妈的怎么会幸福?
我离开的选择里,并没有考虑她的因素。
却在走的时候,给她留下了最深的遗憾。
所以我不能,也不配去吻她。
所以我的身体,才会在那一晚始终都没有勇气,去生出一个男人该有的欲望与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