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女。
神父说,她们将来可是成为修女的好苗子。
教堂里的修女穿着整洁的修女袍,在明亮的教堂里念诵诗歌,她们学习,有文化。
我真心为那些被村民丢弃的女孩子们感到高兴,她们的未来是明亮而充满希望的。
教堂很富有,村民经常能看到有直升飞机为教堂运输各种物资。
他们艳羡:“我见过,教堂里的那些洋人吃的都是进口的食物,连福利院喂孩子的奶粉罐子上都是看不懂的洋文。”
不知道是这个原因,渐渐开始有养不起孩子的村民将孩子主动送到了福利院。
当然,没有“香火”。
他们怕真的要不回来了。
“明善姐姐,快出去看,有人正在教堂门口闹呢!”
我被两个看热闹的修女拉着出去看。
有村民来要曾经被他们亲手丢弃的孩子了。
那个女孩十三岁了,她该回家学着帮父母干活了。
怎么能坐在明亮整洁的教堂里读书呢。
她的兄弟都还没钱读书呢,怎么能放着男孩不去读书让一个迟早成为别人家媳妇的女孩读书?
天底下没有这样的道理。
她的父亲气势汹汹要跟教堂的执事争夺女孩,她的母亲坐在地上又哭又闹。
她的兄弟冷眼帮腔:“家里那么多活儿等着人干,凭什么她这么好命待在教堂享清福,至少也要让她回家,干活!”
从小被告知是孤儿的女孩忽然一夜之间添了许多的“骨肉至亲”,面目狰狞的骨肉至亲以咄咄逼人的架势想要带走她。
教堂平时是不准村民进的。
我以前还觉得这规定多少有些冷血了,可怜这些小姑娘一年一年见不到亲生父母。
这一瞬间,我突然庆幸起来教堂有这样的规定。
正是因为这规定,让那些遗弃孩子的村民无法进入教堂从小给孩子灌输“我其实是你的亲生父母,不得已才把你送人”种种的言论。
那些村民异常地“团结”,渐渐长大的女孩在他们眼中已然不是瓦片,是值钱的金疙瘩,是可以被嫁出去获得利益的存在。
他们今天帮着老董家把闺女要回来,明天村民就能帮着他们把女儿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