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波澜。
像是一滩宁静的,永远不被掀起波澜的水。
真的没什么意思。
男人们吵来吵去,也只是为了那点破事。但女人可就不一样了,女人有自己的追求,女人感性善良。
沈朝雾是真的厌烦了。
但她从不会表现出来。
表现出来的话,这些人又该不高兴。
不高兴了,就会给她找事。
沈朝雾实在不想把自己的时间和精力浪费在这点破事上。
拎起限量款的鳄鱼皮包包,沈朝雾从包里掏出一个墨镜,戴在自己脸上,气场瞬间变得高贵不可攀。
她觑了眼三个男人,红唇微勾,然后屈起手指打了个招呼。
然后就转身离开,丝毫不拖泥带水。
沈朝雾的脸型,很适合戴墨镜。
或者说,因为长得太漂亮了,所以根本不会有不适合这个说法。哪怕再难驾驭的时尚单品,到了沈朝雾身上,仍旧直抓人心。
傅鸣心里微微动了动。
不知道为什么,竟然下意识跟了上去。
他最烦纠缠的人。
现在,他也成了纠缠沈朝雾的人。
剩下的孟星熠和谢云舟还在惊艳中没有回神,过了几秒,见傅鸣屁颠屁颠追了上去,这才心里一紧,然后连忙也跟了上去。
沈朝雾:“……”
今天还真就甩不掉了是吧?
她踩着五厘米的高跟鞋。
不算高,但也费力。
从后面看,女人的双腿纤细白皙,线条完美而漂亮,完美到了精致。
像是工艺品。
尤其是裸色高跟鞋衬得那双腿莹润无瑕。
很好看,也很……勾人。
孟星熠这才注意到沈朝雾穿着裸色高跟鞋,他还是一个未经世事的少年,一看,心脏重重一颤。
他不动声色地攥紧指尖。
心跳声比擂鼓还要令他震耳欲聋。
姐姐好漂亮。
孟星熠忽然就明白,为什么沈朝雾的追求者总是络绎不绝——
没人能拒绝沈朝雾。
就算是天神下凡,也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