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尉部下军队陆续罢散三万人,蓝田大营清退一万,中央征召兵总共留存六万人(不包括卫尉部队)。
随后,胡亥命令各地查验土地情况,准备进行第二次大规模落籍府兵。
在下完这道命令之后,胡亥的精力开始集中向制度与秦律改革,这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缓慢、坚定、不断推进的过程。
“泰山王及各地烽烟四起,一大原因是刑法只允许地方官员进行坚决抵抗,如果不从就会被处置。”
“让丞相们商议一下,可否增加弹性条款,允许地方官员在发现匪寇失控时,自行判断局势,可以选择招安,用安抚和谈判来交换时间。至于由谁决定该匪徒是否值得招安,再行讨论,看看是上交中央,还是由地方郡守处置更为合适。”
“诺。”
这是胡亥下的其中一条命令,他要增加秦法中的弹性条款。
“还有这个,一亩地究竟要种多少东西,什么时候种,这些法条太细了,朕明白这是为了强制推进农业改革,强化国力。”
“但今时不同往日,这种过时的细则,让丞相们商量一下,选择几个郡县试点,尝试取消看看。关于具体怎么种田,要种多少,由强制性法律规定改为乡长啬夫教导。”
这是另外几条,胡亥要减少一些不合时宜的,或者过度细化的章条,像一亩地种多少这种事情往往无法彻底执行,反而会成为当地的有权者借机生事,侵吞财产,将良民变为罪人的合法利器。
那还不如废了呢。
“失期罚甲看看能不能降低处罚,但是依然要保证执行,看看怎么变通一下,还有禁止私斗之类的规定,这类正确的事物我们都要坚持,但可以尝试改变,比如从断手断脚换为罚钱,从罚到破产变为重罚等。”
胡亥传递着自己的意志。
“将劳役分为普通劳役与特别劳役,人力短缺或需要大批量人力的时候,下发特别劳役,由中央政府下发,只有特别劳役才需要政府官吏参与,正常情况下恢复过往惯例。哪怕是基层政府吏员、亭长,也有免除劳役的权利。”
胡亥将秦始皇滥用民力的一些错误往回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