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宁致远停顿了下,看着法官。
“公诉人有没有什么想说的”?法官问道。
“没有”,胡检查官说道。
这一点倒是出乎宁致远的意料,本来想着无论如何对方也要给自己一个说法的,没想到对方以退为进,不跟自己纠缠。
确实高明,无论宁致远说什么,怎么说,在这一点上,在这些细节上,讲到底跟案子都没什么实质影响的,与其纠缠,不如放弃。
“被告人还有什么想说的吗”?法官问道。
“有的。我想说一下自己看到的一些执法方面的问题。
首先,承办在去抓我的时候,穿的是便衣,而且跟我说,是考虑到对我的影响不好。我不知道这样做符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但是,承办这样的说法,我能完全确定就是为了敷衍我,是带着欺骗的性质的,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首先,警车是实实在在的,真的一切从为我着想出发的话,根本不会开着警车去到我基本一个月才回去一两次的老丈人的农村的家里去抓我,在其它任何地方抓我都可以的,不是吗?
既然这样做了,那就是根本不考虑对我的影响了,那么没有穿警服也肯定不是出于为我着想这个原因了,而是出于自己的某种目的吧,要么是觉得穿不穿都无所谓,要么就是自己习惯了,单纯的不想穿。
作为一名警察,在这样的细节上面耍小聪明,无疑是可耻的,或许是职业病带来的影响已经分不清或者不在意这些小细节了。当然,这并不是我想说这件事情的重点。
我想说的是,因为我在看守所也呆了快一年了,我听到过无数种嫌疑人讲述的自己在被抓的过程当中警察乱来的行为,有的找驻所检察官反映了,有的没有,其实结果都是一样的,就是不了了之。
这个真的是大智慧呀,不是有副对联就这么说的嘛:‘世上人法无定法,方知非法即法;天下事了犹未了,何妨不了了之’,呵呵”
“我想请被告人注意,叙述情况时请不要跑题,且尽量言简意赅”,法官打断宁致远说道。
“好的。有个嫌疑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