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不幸,你们不去管的这个学历的问题,就是不真实的。那我怎么能相信你们不去调查的其它的事情,会不会跟我的学历一样,其实也是不真实的呢?毕竟你们只调查了13位涉案客户其中的7位,还有5位并没有去调查,原因是‘为节省司法资源,可以合理的进行推定’;
我觉的这个理由就已经犯了逻辑推理上的错误,不是‘为了节约司法资源而进行合理推定’,而是在‘可以进行合理推定的前提之下,才能节约司法资源’,我不否认,你们不去调查我的学历,不会对案件有什么实质影响,因为无论我是什么学历,都不影响我所做的事情在法律范围内的框架,对吧;
可是,在我看来,这件事情的背后反映出来的是你们的办案态度。态度是什么态度是个人内心的一种潜在意志,是个人的能力、意愿、想法、价值观等在工作中所体现出来的外在表现。
态度就是你区别于其他人,使自己变得重要的一种能力。都说态度决定一切不是吗?态度不仅可以通过人与人之间的交谈来判断,就像我被审讯时一直被误以为态度不好一样,还可以通过一个人做的事情的结果来判断,不是吗?
你们老是会站在自己的角度上说什么‘要排除所有的合理性怀疑’,那么,我想请在座的两位检察官,站在我的角度上,想一下,如果你们是我,连学历这么简单的事情都搞不清楚,你们要怎么排除自己内心那种‘对于其它的事情是不是也会弄得这么糊涂甚至于根本是错误的’这种合理性的怀疑呢?
办案讲究的是让嫌疑人心服口服吧,不是靠法律的权威让别人屈服吧。审判长,我不懂什么法律条文,也不懂什么司法程序,我只是想把自己内心的感受和真实的经历真诚的讲出来,至于怎么判,那是您的事情,今天只要我把我想说的,全部说出来,您怎么判我都心服口服,我始终是敬畏法律、敬畏专业的。
但是,同样的,这个敬畏一定是能够让人真正感受到的,而不是所谓的权力赋予的。我不是吹毛求疵,因为我还有其它的经历要讲,听一听您就知道了;
我想请问检察官,承办当时在抓我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