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悦回头看她,唉,指不上,只能她亲自出马。
于是,她单枪匹马地挤进热情的粉丝团,“大家让一让,让一让哈。”
猛然出现一个汉族人的声音,这倒让粉丝们不得不侧目而视。
温悦牵起沈知寒的手,解下自己的围巾为沈知寒贴心地擦汗,放到以前,这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情景。
“老公,你累不累,辛苦不辛苦,我看你出了好多汗,我都心疼你了。”
余下的人大眼瞪小眼:
“豁咦!原来已经有古丽把你收在口袋里了!”
温悦顿一顿,马上反应过来,连连点头,说:“对,我早就把他收进了口袋里,对不住哈对不住,当初实在是色欲熏心。”
其他人:“色玉信心?”
温悦盈满水波的眸子灵动流转:“啊……啊~,就是馋他脖子下面比喀纳斯湖的水怪还要神秘的肌肉,喜欢他比可可托海还要让我去了还想再去的脸,一时失去了头上会思考的东西,爱上了他。”
其他人摇摇头转过身,兴致缺缺地指着沈知寒说:“等不想要了把他放回牧场啊。”
温悦抬头看着这个全程被当作物品买卖交易的男人,忍不住笑了出来,只道:“好好好。”
温悦以为叼羊是婚礼的结束,没想到只是活跃气氛的开始。
接下来,在易锦笙的主持下,激情而富有活力的年轻人们开始喝马奶酒,跳黑走马,听阿肯弹唱。
快乐的时光快的就像过了一分钟,才一分钟,太阳就被赶下了山,傲娇的月牙重新在天边摆好了美美的pose。
沈知寒今天很开心,易锦笙大概也很开心,因为最后一曲阿肯弹唱结束后,他们两个都醉得歪倒在一旁,易锦笙甚至开始说胡话了。
易锦笙摇动沈知寒肩膀,昨天温悦还看不出来他们曾经是发小,现在看出来了,确实很熟悉。
因为沈知寒平时很讨厌别人称兄道弟地揽他肩膀,当然,温悦除外。
“暖暖啊,你们在霖市都还好吗?”他确实醉了。
宾客散去,巴亚从毛毡房中端出两小铜杯热饮:“牧民自己酿的酒可能烈了些,让他们喝点酥油茶解解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