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芸一见玲玲嘴唇动了几下,最终选择了沉默,王传宗说道,“玲玲啊,你这个孩子可真不让人省心,我对你们娘几个那么好,你怎么能反咬我一口呢?这事是胡说的吗?你……”
玲玲浑身颤抖了起来,宋律师打断了他的话,“请你离我的当事人远一些,有话请在法庭上说。”
案件分两部分审理,有派出所的出警记录,医院的伤情鉴定书,再加上李芸承认了动手打人,当事人玲玲的强烈要求,且双方父母同意,法庭当庭判决剥夺了李芸的抚养权,转移到杜敏名下,李芸刘明每人每月五百元抚养费,至玲玲十八岁,一次性付清。
其实离玲玲十八岁还有三个月,这钱也没多少,可这是法庭的判决,杜敏要的就是这个态度。
第二部分猥亵罪就麻烦了,王传宗无论如何法官怎么问就只有一句话,“我没做过这样的事。”
宋律师对王传宗发问,“请问被告,2001年1月21日,你是不是和朋友在汇丰园聚餐,席间喝了两杯白酒,之后独自驾车于八点钟回到家中?”
王传宗有点莫名其妙,“1月21?我上哪记得那么远的事?”
“提醒你一下,那天是腊月二十七,你回家后,对我的当事人进行了猥亵,李芸因此打了我的当事人。”
王传宗装着想起来的样子,“你说的是那天啊?不是那天我喝了酒,回家就睡觉了,我没有猥亵她。”
“你撒谎!我提醒你一下,这里是法庭,没有证据我们不会提起诉讼的。”
王传宗慌了一下,这个狡猾的男人装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法官同志啊,你可别听她们瞎说啊,我一个五十多岁的人,怎么可能对小姑娘做出那样的事?我自己也有两个亲生女儿,这个孩子又是从小在我们家长大,跟我亲生的没有什么两样,我怎么能做出那种畜牲不如的事?你们可不能冤枉好人呐。”
坐在审判庭上的法官不为所动,“请回答原告方律师的问题,有还是没有?”
“没有,绝对没有。”
“请原告律师继续提问。”
宋律师深深的看了王传宗一眼,“请审判长同意我方证人出庭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