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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晚闻寒洲理直气壮地把时骨带回了自己家,甚至连他同不同意都没问,便直接把人拎上了自己的迈巴赫,一路开回家里。
    时骨在这一路上都在想闻寒洲在洛杉矶的家是什么样的,是不是像他在巴黎的家那样低调却奢华,他知道闻寒洲有钱,却还是低估了闻寒洲有钱的地程度,直到车子缓缓地开进一套环境优美,被绿树丛荫环绕掩映的独栋别墅中,时骨看着面前这整体以白色为主,高端大气,现代感十足的别墅,忍不住默默地看了一眼闻寒洲。
    咸涩潮湿的海风在他下车的瞬间扑面而来,时骨转过身望去,在不远的地方便是蔚蓝的太平洋,此刻日薄西山,一轮血红色的落日慢慢地沉入地平线,夕阳余光洒在广阔无边的海面上,荡漾起一圈波光粼粼的涟漪。
    时骨被这样壮观的一幕震撼到,久久未移开自己的目光,直到他的手被人牵住,与他十指相扣,时骨侧过头去,发觉闻寒洲正在望着自己。
    今天的夕阳很漂亮,带着咸味的秋风并不柔和,卷起时骨的长发,他往闻寒洲的身边靠了靠,看着灿烂的光芒印在绿色的眼底,突然产生了一种想要吻上去的冲动。
    失而复得的喜悦和闻寒洲的偏爱让时骨有恃无恐,于是他凑了上去,仰起头,轻轻地啄吻了一下他的嘴唇。
    闻寒洲没有躲开,也没有进一步的动作,他只是抵住时骨的鼻尖,轻声问:“喜欢这里的景色么?”
    “喜欢。”时骨实事求是地回答。
    时骨从小在厦门长大,厦门有海,在时郁还没有去世,家庭还没有发生变故的时候,每个周末,他们的父亲都会带着他们去海边玩,所以时骨对大海有着特殊的情结,这也是为什么,当初闻灼庭送他来美国读书,他从那么多的城市里选择了洛杉矶的缘故。
    他喜欢有海的地方,曾经有海的地方有他的弟弟,有还爱着他的父亲,现在有海的地方,有着他的爱人。
    “这里是我们的家,只要你喜欢,以后每天都可以看。”
    他开车的路上就在想,这边的景色这么美,时骨应该会很喜欢的,就算他不喜欢也没有关系,如果他喜欢市中心的高楼大厦和城市的车水马龙,那他也可以在市中心买一套房子,只要时骨喜欢就行。
    价格无所谓,买什么东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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