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骨的手比闻寒洲小了一圈,他知道闻寒洲想要做什么,他感受得到闻寒洲手掌的温度,于是在闻寒洲第二次想要解开他的手表时,时骨没有拒绝,只是轻微地抖了抖。
“我不会让你难受。”身后抱着他的人贴近了时骨的耳朵,“时骨,我只是想看看,别紧张。”
闻寒洲的语气很温柔,几乎是在哄着时骨,于是时骨的手表被闻寒洲摘了下来,也包括他一直戴着的手链,一一地被闻寒洲取下。
这种感觉就像是在一层一层地剥开他的外壳,最终裸露在外的肌肤,就是他柔软脆弱的内心,让他把这三年的过往全部展现在闻寒洲面前,退无可退。
尽管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可当闻寒洲看到时骨的手腕时,还是紧紧地皱起了眉,甚至连呼吸都停滞了一瞬。
“时骨。”闻寒洲开口,沉沉地叫了一声他的名字。
时骨极轻地应了一声,不想让他看到自己的手腕,于是把手掌翻了过去,却被闻寒洲握住了手,稍稍用了点力道,仔细端详起来。
那原本应该光洁无瑕的皮肤上满是密密麻麻的疤痕,用匕首划出的割伤以及烟头烫伤的烟疤,还有极深的,已经深入皮肤的咬伤牙印,一层覆盖着一层,最上方的一层烟疤伤痕结了痂,似乎是刚刚伤害过不久,一眼望过去,触目惊心。
那些伤疤蜿蜒地盘踞在他的手腕上,让人无法忽视,原本白皙滑嫩的皮肤失去了原本的光泽,变得极为粗糙,简直不像是会出现在时骨身上的皮肤。
两只手腕上的肌肤都是如此,疤痕深深地印在时骨的皮肤上,就像是刻进他腰腹处的刺青,永远的与他融为一体。
这些东西象征着他这三年过往里的痛苦与悲伤,这是时骨无法忘记的回忆,他记得自己在一个个难捱的夜晚里崩溃地哭泣,于是再次选择用疼痛麻痹自己。
最初他只是去打耳洞,在尖利的针尖刺穿他皮肤的一瞬间,时骨暂时会忘记失去闻寒洲以及被迫离开的痛苦,因为痛感麻痹了他的神经,在这样的时候,他可以什么都不想,让自己好受一点。
在他来到洛杉矶一年后,在洛杉矶从冬季换季,进入生机盎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