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给本官安静!再敢喧哗,一并治罪。”
一码归一码,孙墨被歹人袭击柳嫣深表同情,但那不代表她就要在讼案上退步。
主审司显然也是这个想法。这里关系到一个逻辑关系。
就是今日主讼之事,是云锦坊与昌盛布行的债务纠纷。任何缘由都左右不了欠债的事实。
待众人安静下来,主审司目光如刀般刺向孙墨:“孙墨,你可知律法中明确规定了逾期不还的处罚。”
诸负债违契不偿,一匹以上,违二十日,笞二十,二十日加一等,罪止杖六十。
三十匹加二等,百匹又加三等,各令备偿。
即欠款金额达到1匹布的价值以上,违约20日不还就要被处以“笞刑”20下,每过20日再加一等,直至从笞刑20下升级为杖刑60下。
欠债达到30匹,就要在杖刑60下的基础上加二等,达到100匹的话就要加三等处罚,也就是杖刑90下。
同时,打完后还要勒令债务人偿还债务。
“百日不偿,合徒一年,……更若延日,及经恩不偿者,皆依判断及恩后之日科罪如初。”
即一百天内不还钱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若遇到大赦,刑罚可免,但债仍需还,若赦后仍不还,则按大赦后的日期重新计算处罚。
孙墨运气不好,除特殊情况,今年并不是大赦之年,同时他拖欠的金额与时限远超条文规定。
皮肉之苦肯定是逃不掉的,就看能不能免于牢狱之灾了。
此案调理清晰,目标明确,柳嫣与秦瑶不过是来走个过场,没有作过多的口舌之辩。
上边也不会在此上浪费过多时间,当堂宣告了判决。
主审司再次郑重地敲响惊堂木,发出最终判决。
“孙墨,你拖欠债务且逾期不还,金额巨大,时限已久。依《唐律疏议》之规定,所欠债务达八百七十六贯三钱,远超百匹之限,且拖欠时日远远超过百日,本应判你徒刑。然念及你身负重伤,态度诚恳积极,且有尽力弥补之举,今判你杖责八十,以儆效尤。”
这点柳嫣想到了,基本上预料的判决大差不差,关键的还是在后半句话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