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和尚如今早已经被高承信所招附,哪敢再说半个不字,闻言后便连忙点头道:“老僧一定尽快协助办妥此事,以成公子礼佛之愿!”
“模勒院那些僧祇户,便也一并纳入这净土法场吧。”
张岱连人带地都要,但像高承信所说那样直接划成私家院舍则就太粗暴了。
眼下有高承信这个功德使配合,事情做来固然轻松,可是日后若再换了别人做功德使,追查起来则就难免是一个隐患。
所以张岱干脆以捐出自家城南田庄造一佛寺的名义,再加上他嫡母郑氏之前有在长寿寺捐输礼佛的记录,将那个佛寺的主体放在长寿寺的僧院里。
如此一来,便可以把僧院的地契和他城南的田庄一起登记造册,作为一个寺庙的产业。
如果后续官府和主管的官员追查起来,只会查到这座寺庙上来,只要寺庙手续没问题,那就查不到他侵吞长寿寺的产业。而外人却不知这座根本就不存在的寺庙,还道这座净土院仍是长寿寺的一部分。
达官显贵捐舍家业建造佛寺,未必就是真的诚心礼佛,更多的是将家产作为寺庙产业实现代代的传承。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这就类似于后世一些富豪家族成立慈善基金会以避税的操作。
朝廷其实也防范类似的情况,所以一方面限制寺庙的审批数量,一方面王公贵族想要捐业造寺必须要向朝廷奏报请示,否则便是违法。
张岱既不是什么王公贵族、在朝高官,又有高承信这个功德使配合审察,而且城南田庄之前已被他老子张均上奏括出、再经武惠妃赐还,并不属于民田的范畴,地籍怕是得去大内翻找宫册才可能找到。
他又不是真的要圈地造寺,仅仅走一个流程获一纸批文,而且他甚至都不需要僧徒度牒来度化僧人主持寺庙弘法事宜,那自然就简单得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