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世元就在眼前,宜棠认清是他时,居然一瞬间陷入沉默。
她做医生虽然辛苦,但她始终都是养尊处优的大小姐,吃穿用度远远超过这个时代的普通人,可睁眼看到沈世元,她竟感自己往日的随和不过是她大小姐的闲情逸致,她的善良细碎而收敛,在舍身取义面前不值一提。
沈世元刚从战场上归来,那里死伤无数,一声枪响,一颗子弹的轨迹,划出一个的死亡。
战友是战友,可却不属于彼此,一瞬间就可能因阴阳相隔。
沈世元一点不像她见过的公子哥,优雅都来自纸醉金迷和风花雪月,沈世元脸上的棱角,是风霜雕刻而成。
宜棠情不自禁伸出手,抚摸上沈世元的面庞,她明白,这一切都是真的,是沈世元回来了,她救了她。
沈世元的面容在灯光中镀着金边,下巴新冒的胡茬泛青,左颊添了道寸长的疤。
她指尖触到疤痕凸起的纹理,他军装前襟沾着血渍,似乎还残留着浓重的硝烟味。
沈世元也见到衣服上的污秽,连忙脱了扔到一旁。
“世元,你回来了。”
老天爷终于奖赏了她一回,她心有所属,心有所牵,梦有所绕,然后梦想成真,触之可及。
又黑又瘦的沈世元比过去白皙优雅的沈世元耀眼多了,这张陌生而熟悉的脸,让宜棠心中万千感情排山倒海而来。
劫后余生的时刻充满了魔力,不管宜棠过去如何克制,她此刻的感情充沛而真挚,如秋日饱满的石榴,皮开肉裂,晶莹剔透,只为沈世元。
宜棠起身抱住沈世元。
离开被褥的宜棠赤身裸体,密密的冷空气袭击了她每一个毛孔,让她清醒过来。
宜棠瞬间脸红,她急急忙忙钻进锦被,面上的红晕如早晨升起的太阳,温暖而不灼热,距离刚刚好,他抱住宜棠,在她耳边轻轻呢喃,“是我,宜棠。”
褪去刚才梦幻般的情愫,宜棠回到现实,战争是残酷的,沈世元经历重重危险——活着,真好。
她也见到了他,他还救了她,真好。
这一个月,宜棠的生命充满了他“逃跑”的冲动,她无数次想走,想回到广州,想去留学,她用各种各样的理由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