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四,为进一步减小推行阻力,补偿有权有势的大户人家,均田制规定奴婢与普通农夫享有相同的授田额度,但田赋却少于普通农夫。这样一来,大户人家便可通过蓄养奴婢获得大量的永业田和口分田,所以对于均田制的阻挠也小一些。
均田制的施行,解决了因战乱造成的人口减少,劳动力与土地配置不合理的问题,使得国家田赋收入倍增,维持了社会的稳定,具有相当积极的作用。北魏、北周、北齐以及隋唐,都延续了这种均田制,这几个朝代的统治者都关陇贵族,沿袭前制,更为顺理成章,只不过是在具体方法上有所更改。譬如,北魏对于奴婢授田没有限制,北齐则限制了大户人家授田奴婢的人数,北周和隋唐更是直接取消了奴婢的授田资格。
然而这种均田制度也不是万能的,土地总是有限的,随着人口的增加,能够用来均田的土地越来越少。好在北周、北齐、隋朝,存续的时间都不长,这个问题还不显着。唐代初年,经过隋末的混战之后,又出现了劳动力不足的问题,均田制仍有发挥能力的空间。
唐代国力强盛,社会稳定,人口逐步增加,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均田制自身的缺陷越来越明显,与当时的生产力越来越不相符合,制度到了崩溃的边缘。
其原因之一,就是土地的开垦赶不上人口增加的速度,可用于均田的土地越来越少,新增人口无法得到足额的授田,实际授田额度不及法定额度的三分之一。
其原因之二,均田制在长期实施之后,会造成土地被分割成细碎的小块,无法像最初一样就近授田,后来农户所被授予的土地,不能够连成一片,非常分散,甚至离居所也远,这使得农户疲于奔命,劳动效率低下。因为光是往返不同地块之间、地块与居所之间,就耗费了不少的体力和时间。
其原因之三,私有土地的不断增加,也就是永业田增多,朝廷手里用来均田的口分田相对减少。永业田的授予是有限额的,但是架不住人越来越多,特别是官员群体。一方面,官员的永业